福建推出两部重要法规强化水资源与水利工程管理

来源: 丰泽源仪表仪器 | 时间:2023-12-01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近日在福州举行会议,表决通过了《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福建省水资源条例〉的决定》和《福建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这两部法规的通过标志着福建省在水资源管理和水利工程管理方面迈出了更加坚实的步伐。

  据了解,《福建省水资源条例》的修改是为了更好地适应福建省水资源管理的实际要。新修订的条例充足表现“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并对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和地下水取用等内容做了修改。为福建省的水资源保护和合理规划利用提供了更有力的法律保障。

  新修订的条例强调了水资源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明确生态环境保护职能。明白准确地提出要推动社会公众养成节水习惯,促进水循环利用;同时也加强对水资源的统筹调度,特殊情况时,强调采取临时处置措施,推动解决工程性、季节性、区域性、水质性缺水问题。

  《福建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的制定是为了规范水利工程的管理和使用,保障水利工程的正常运行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条例》以水利工程建设、确权、定责、监管、保护为主线,明确了乡镇(街道)职责、跨行政区域水利工程的监管部门,以及水行政主任部门和水利工程主管部门的安全管理职责。

  该条例强调了水利工程水利工程应当明晰产权,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法确定水利工程产权并颁发产权证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的水利工程存在困难的,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可以适当给予补助;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或者不符合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的水电站建立逐步退出机制。《条例》鼓励、支持对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水利工程加强管理和保护。

  这两部法规的通过是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在水资源管理和水利工程管理方面的重要举措,标志着福建省在水资源保护和水利工程建设方面将有更完善的法律保障。未来,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加强立法工作,为福建省的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林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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