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申报中需要注意的几点

来源: 新闻中心 | 时间:2024-03-20

  项目建设工期是指从项目开工到竣工的时间,是指自然年的概念。如项目从2011年11月开工,至2012年6月竣工,则该项目的建设工期为2年。

  国家投资重点和示范项目建设工期不超过3年,补助建设工期一般为一年(即当年完成)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首先要考虑项目区水资源的供需平衡问题,特别是对于缺水的干旱、半干旱地区。

  需水量的计算应考虑项目实施完成后的土地利用方向,前后必须对应。供水量的计算不能仅从理论上进行计算,一定要考虑当地的实际水资源状况,考虑当地所允许的水资源开采量。水资源平衡分析一定要考虑作物不同生长期需水量的差异。

  土地利用现状是指项目区内的土地利用现状,除不动工面积外,各类土地面积之和应等于项目建设规模。

  通过土地利用现状分析,揭示土地资源在地域组合上、结构上和空间配置上合理和不合理,匹配和不匹配,为制定合理的项目规划提供科学依据。

  土地利用现状分析的内容最重要的包含土地利用结构分析、土地资源质量分析、土地利用开发程度分析和土地利用效益分析。

  土地利用结构分析从两方面做,一是分析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数量及其占项目区土地总面积的比重;二是分析各种地貌类型、土壤类型和不同坡度等自然状况下的土地资源的数量。

  项目所在区位需要具备项目实施所必需的主干道路、主干排灌渠系、堤坝、电力等配套基础设施;或已经拟定相关的道路、水利、电力工程、村庄改造等方案,有关措施与资金已经落实,拟同步规划、同步实施;或上述几项建设正在实施。

  有配套基础设施工程或需要地方资金投入的项目,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应提请县级人民政府提供资金承诺函,并按不同资产金额来源渠道,分别列出所投资的工程建设内容。

  项目合法性分析要求阐明项目实施与现行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一致。如项目实施后土地利用方向与土地利用总体设计的要求是否一致,与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的要求是否一致;土地开发是否经过依法审批;是否依据规划避免了湿地开发、毁林毁草、围湖等地和侵占江河滩地等。

  土地适宜性评价就是评定土地对于某种用途是否适宜以及适宜程度,它是进行土地利用决策,确定土地利用方向的基本依据。

  进行土地适宜性评价,是通过评定,把土地利用现状与土地的适宜性用途作比较,以便对土地用途是否应该调整,调整后的土地用途可能会产生怎样的后果和影响,应当怎么样做调整等进行科学决策。

  土地的适宜性是针对土地的用途来说的,不同的用途对土地质量有不同的要求,同一块土地对不同的用途有不同的适宜性。

  新增耕地潜力分析是指在综合项目区土地利用现状分析、土地适宜性评价、限制因素分析的基础上,分析项目区土地开发整理后的土地利用结构,对比整理前后各类用地面积,从而得出项目区新增耕地面积(数量),并对新增耕地的品质衡量准则进行客观的描述。

  对土地利用现在的状况进行详细、客观的分析是进行新增耕地潜力分析的基本前提,新增耕地潜力分析结果是确定新增耕地数量和质量目标的基本依据。

  项目规划的核心内容是规划方案的拟定,它是根据有关要求,科学、合理地进行田、水、路、林、村的规划布置,在多种方案中作比较和选优,最后确定规划方案的过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有方案选择的比较过程。

  根据项目区的地形条件、土地适宜性评价结果、社会经济综合发展状况及农业现代化的要求,确定各种地类的布局及分布范围。

  根据项目区及其外围的水文条件和水资源情况及已有的水利设施,确定水利设施建设的数量、等级和位置。

  根据项目区外围已有的交通设施状况和区内地形、水利干渠布局情况,确定区内交通道路的类型和位置。

  根据当地的天气特征情况、主导风向和风的强度,确定生态防护林的布局、规模、结构、树种和数量。

  根据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设计的要求,确定村镇用地及工矿用地的数量、规模、位置和发展方向。

  项目主要工程内容有土地平整工程、农田水利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和其他工程。

  工程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农田水利工程、田间道路、农田防护林工程和其他工程。

  工程布局:工程布局方案应科学合理,能够很好的满足交通、灌排、水土保持和防止风害等的要求,如农机具进田生产耕作方便、经济;

  建设标准:土地平整须考虑耕作要求和工程量;田块大小、规模、形状、方向等应与地形描述基本相符;农田防护林工程和生物防治措施等应与项目区主要灾害成因情况相符;

  投资估算是指根据项目总体设计确定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建设标准及项目所在地其他同类项目的建设投资标准,对项目的总投资做出的估算。投资估算要能体现合理性和可行性,着重关注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资金筹措渠道应明确,并按不同资产金额来源渠道,分别列出所投资的工程建设内容。补助项目资金主要由地方筹集,国家给予适当补助。补助项目申报时应有明确的地方筹集资金渠道。为适应财政管理的需要,申报国家投资项目应注明项目总投资和申请国家财政拨款额度。

  估算编制应参照国家控制亩均标准,依据应合理,并符合有关办法的有关要求,且提供投资估算指标的编制过程。

  已拟定或正在建设的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应明确建设内容、建设规划,并提供对应的资金承诺函或证明文件。

  投资估算中所列示的建设内容应符合有关办法、规定的要求,超投资范围内容应剔除。

  在做可行性研究时,项目效益分析和评价是以预测数据为基础的。分析和评价的重点是选择正真适合的评价指标。评价指标的选择应最大限度地考虑项目自身的特点,如项目性质、地貌类型等,且因地制宜。

  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为非盈利性项目,其直接受益者多为项目区农户,虽然投资者并未获得直接投资收益,但能够最终靠计算农户所获得的投资收益来考察整个项目的经济效果和经济贡献。由于项目投资收益分散于各个农户生产经营中,通过计算众多独立经营农户的投资收益来评价整个项目的经济效益困难很大,在实践中通常通过计算项目区主要农作物的平均新增净收益来衡量项目的经济效益。

  基础设施经营成本是指项目为农业生产服务而新建或提供的农田基本设施的年正常经营成本,它包括基础设施自身的运行成本以及正常维护管理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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