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税概述及交税义务人_2023年税法一根底常识点

来源: 新闻中心 | 时间:2024-03-12

  税法一科目涉及到很多的法律条文,在备考时死记硬背只能做到短期回忆,了解回忆才干真正将常识记在头脑中。

  1.资源税是以应税资源为课税目标,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畴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辖的其他海域开发应税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应税资源出售额或出售数量为计税根据而征收的一种税。2.《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于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畴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辖的其他海域开发应税资源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交税人。(1)资源税着重应税矿产品在境内挖掘或出产,进口不征,出口不退。

  2.对取用地表水或许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试点征收水资源税。征收水资源税的,中止征收水资源费。

  3.2011年11月1日前已依法缔结中外合作挖掘陆上、海上石油资源合同的,在该合同有用期内,持续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交纳矿区使用费,不交纳资源税;合同期满后,依法交纳资源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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