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方法:过量用水加价征收

来源: 乐鱼官方网页入口 | 时间:2023-11-01

  浙江省近来出台《浙江省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方法》。《方法》规则了水资源费的征收规模,并针对过量用水的取水者施行超量累进加价征收准则。

  《方法》规则,直接从江河、湖泊、地下、水工程拦蓄的水域内取水以及运用水资源发电的单位或个人,都需求交纳水资源费。但农业生产取水在规则限额内的不交纳水资源费。一起,以下4种状况也不需求交纳水资源费:乡村团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运用本团体经济组织的水塘、水库中的水;家庭生活和零散散养、圈养畜禽饮用取用少数地表水;在城乡供水管网未掩盖的区域,因家庭生活需求取用地下水;法令、法规规则的其他不需求处理答应的取水,如为保证公共安全、农业抗旱等需求暂时应急取水。

  依据《方法》规则,取水行为须经有关部门的证明批阅。一起,取水者必须在取水口装置计量设备,并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未装置或许损坏、失效的计量设备,未在规则期限内替换、修正的,依照取水工程或许设备的最大取水才能计征水资源费。

  谁用水,谁缴费,多用水,多缴费,超量用水,加倍缴费。除城市公共制水企业外,取水者超越同意取水量的,其水资源费依照超量累进加价征收。超越同意取水量不满20%的,对超越部分加收1倍的水资源费;超越20%至40%的,加收2倍;超越40%以外的,加收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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