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 数字报纸

来源: 行业动态 | 时间:2023-11-23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浙江省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法令》等七件地方性法规的决议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正《浙江省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证法〉方法》的决议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正《浙江省南麂列岛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区管理法令》的决议

  (2009年11月27日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经过)

  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对《浙江省水资源管理法令》作如下修正:

  一、第二十八条修正为:“需求请求取水答应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应进行水资源证明。

  “需由国家批阅、核准的建设项目,请求人应当在报送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许项目请求报告前,向水行政主任部分提出取水请求;建设项目未获得取水请求同意文件的,项目主管部分不得批阅、核准该建设项目。其他建设项目应当在取水工程开工前,获得取水请求同意文件。”

  二、第二十九条修正为:“水行政主任部分以为取水触及公共利益需求听证的,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办听证。

  “取水触及请求人与别人之间严重好坏关系的,水行政主任部分在作出是否同意取水请求的决议前,应当奉告请求人、好坏关系人;请求人、好坏关系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安排听证。”

  三、第五十条修正为:“取水答应持证人违反本法令第四十三条规则,回绝供给有相关的材料或许供给虚伪材料的,由县级以上水行政主任部分责令中止违反法律规则的行为,期限改正,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消取水答应证。”

版权所有:乐鱼官方网页下载地址入口 粤ICP备2021097226号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