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来源: 行业动态 | 时间:2024-03-21

  2024年度市政府立法工作规划、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

  4.枣庄市关于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的相关规定(试行)(起草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一)各起草单位要格外的重视,抓好立法工作规划的落实,秉持“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立法原则,坚持开门立法,广泛征求意见,回应群众期待,解决现实问题,着力提高立法质量。

  (二)列入拟提请审议的项目,起草单位要成立工作专班,明确一名分管同志负责,尽快起草并按程序报送市司法局审查、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列入拟立法调研的项目,起草单位要充分调查研究,积极做好相关立法准备工作,确保各项立法工作有序推进。

  市政府常务会议2024年度学习法律和法规采取会议学法和法治专题讲座两种方式来进行。全年计划安排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4次,举办法治专题讲座2次。

  根据2024年度全市法治建设工作需要,择机邀请专家学者进行法治专题讲座,上半年、下半年各举办一次。

  (一)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由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负责组织实施,各责任单位密切配合。法治专题讲座可在学法内容中酌情安排,也可另行选择学法专题,由相关责任单位提请市政府同意后以适当方式组织实施。市政府领导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新增学法内容。

  (二)各责任单位要格外的重视常务会议学法工作,根据本计划提前确定主讲人员,对有关规定法律法规进行深入学习研究,准确理解法律要义,认真准备学法内容,保证学法质量。各系统各领域的其他全市性学法活动由有关部门根据需要,以适当方式组织实施。

  (三)各区(市)、市政府各部门单位要参照本计划,结合本系统新法新规和工作实际详细制定学习与培训计划,认真抓好学法活动的组织和落实,确保学习培训与本单位重点工作紧密结合,通过学习培训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邮政地址:枣庄市光明大道2621号 邮政编号:277800 网站标识码:370400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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