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国家水资源监控管理信息平台升级改造(取用水模块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 丰泽源仪表仪器 | 时间:2024-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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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日上午:08:3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辽宁省国家水资源监控管理信息平台升级改造(取用水模块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doc

  辽宁省国家水资源监控管理信息平台升级改造(取用水模块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辽宁省国家水资源监控管理信息平台升级改造(取用水模块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辽宁省国家水资源监控管理信息平台升级改造(取用水模块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全国取用水管理政务服务平台和辽宁省水利业务平台,整合水资源管理相关政务信息系统,构建覆盖上下联动、标准统一、逻辑集中、资源共享、业务融合的取用水管理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取用水管理相关政务信息系统相互连通,实现取用水管理政务服务的“一网通办”“掌上可办”;实现全省取用水管理业务信息深入共享、融合应用,形成水资源管控“一张图”。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脱贫攻坚支持企业等相关政策。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公司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逐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时间:2022年09月05日 08时30分至2022年09月09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供应商觉得自身的权益受损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1、通过在线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后,必须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向指定电子邮箱发送邮件并致电,邮件包含“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线.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盖章扫描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盖章扫描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盖章扫描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招标文件的无需提供);4、保证金转出基本账户开户行及银行账号,发送至邮箱。

  2、因目前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上的支持电线),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CA办理成功的供应商须在网上进行投标报名,如未报名将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成功后用CA操作网上电子投标等相关事宜(包括在电子投标环节填写报价、上传文件等),操作教学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如未按视频教学操作将导致废标,开标时须携带CA锁及能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自行进行解锁。

  3、现为响应省、市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全力做好人员聚集场所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流动聚集,坚决防范疫情扩散与传播,对进场交易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询标,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询标,暂停现场开标、询标,要求各投标单位根据辽宁省财政厅及招标文件中的要求,请在开标时间到达之后进行本项目线上开标及投标文件在线解密等开标流程,解密时间为20分钟,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完毕,将导致废标(具体解密操作的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4、网上报名联系人务必写清联系方式,以便后续发布更正公告后及时通知到供应商。如未留有关信息,导致更正公告无法通知到,将视同供应商已知晓该更正公告内容。开标现场,如已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开标时间时限内未解密,且代理机构依据网上报名联系人所留联系方式未成功联系到供应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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