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洲:农村产权(股权)设置与调整的三大影响因素

来源: 社会招聘 | 时间:2024-02-25

  制度尤其是产权是影响资源配置乃至经济发展的主要的因素,所以,在经济实践中,应该要依据实际条件与形势需要设置好并不断地调整产权,建立并完善符合公平与效率,适应生产力发展的产权结构。然而,不是每种产权设置与调整都是合理与必要的,现实中尤其是学术研究与实践工作中,很多思路与方案是违背产权变迁初衷与规律的,很大程度上这是因为人们对产权设置与调整并没有一个科学、准确地认识,其中,不能全面系统有效地理解与把握影响产权设置与调整的影响因素是一个重要原因。

  本文认为产权的设置与调整是个结构问题,包括纵向的权能结构与横向的比重,前者包括占有权、使用权、受益权与处置权及抵押、担保与继承及其派生的权能,这一块重点是产权的分割与细化问题;后者是指在整体中的比例份额,其实就是股权,进而,股权本质上也是一种产权,在现实中表现为股权的类型及其比重与收益方式,比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中的人口股、土地股、农龄股、贡献股、……,这一块涉及到的是是否多元化的问题。总之,产权的设置与调整重点包括两大问题:第一,产权是否分割与细化;第二,股权是一元还是多元及多元的程度。文本认为,产权的设置与调整主要受到以下三大因素的影响:

  资源配置的目标是实现最大收益,经济发展的目标是创造最大收益,产权的设置与调整首先是为增加收益,且是受到(潜在)收益的影响才成为需要,为此,产权结构应该是能够最大化激励效应的,不管是产权分割与细化,还是股权的多元化,根本目标是实现资源的最大效益,一方面使资源的每种包括局部的功能价值都得到充分发挥;另一方面调动各种主体的积极性,因此,产权越是分割与细化,股权越是多元化,越是能够增大资源的配置效率,提高经济收益。

  产权本质是一种制度设计,其设计、执行与改变都是有成本的,包括组织成本与交易成本。显然,产权越是简单,股权越是单一,设计、执行、改变特别是设置与调整的成本越低。如果不考虑收益,或收益较低,产权却在加强分割与细化,或主张股权多元化,这样的产权设置与调整绝大多数都是无效的,也是失败的。现实中很多产权制度方面的所谓创新其实是没有增加主体的收益,却增加了主体的成本。因此才说,不是每种产权设置与调整都是合理与必要的。

  那么,什么样的产权设置与调整是有效的呢?从纯粹经济的角度看,它必须要保证收益大于成本,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 ,为实现潜在的收益,比如100万,要建立一种产权结构,哪怕产权无限分割与细分,股权无限多元,只要它的成本低于100万即可;另一方面,收益既定,原来的产权结构成本很高,比如200万,现在有一种潜在的低成本的新产权结构,比如100万,此时需要的是产权调整,由后者代替前者,以降低产权成本,进而增加收益。

  为什么在现实中即便收益低,成本高,很多产权设置与调整还要进行呢?这是因为产权的设置与调整不仅仅是为了经济目标,很多时候不是为了效率而是为了公平,以实现和谐稳定文明进步等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目标。其实,从某种角度看,这些社会目标关系到长远的整体的经济收益与成本。比如,很多乡村,即便收益较低,依然设置多元股权,个别地方还坚持动态调整,这种产权设置虽然成本比较高,但是,假如没有它,很多矛盾就会出现,社会不和谐不稳定因素滋生,阻碍未来的发展,使未来不能获得更大收益或去消除这一些矛盾在大多数情况下要更高的成本。由此,产权设置与调整的目标是多元化的。不过,它们本质体现的是短期与长期,整体与部分或个体等之间的收益与成本问题。所以,决定产权设置与调整的根本因素还是“成本—收益”,唯有“收益大于成本”的产权设置与调整才是有效的。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

版权所有:乐鱼官方网页下载地址入口 粤ICP备2021097226号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