扼守三条红线 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来源: 社会招聘 | 时间:2024-02-01

  在流域来水持续偏枯的情况下,通过统一调度和科学配置,黄河实现了连续10年不断流,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经济的效果与利益,大河上下再现一幅幅人水和谐的画卷。图为黄河口湿地。(崔光 摄)

  当前,我国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快速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时期。人多水少,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与生产力布局不相匹配,既是现阶段我国的突出水情,也是我国将要长期面临的基本国情。发达国家200多年工业化过程中分阶段出现的资源与环境问题,现阶段在我国集中显现出来。面对严峻的水资源形势和社会各界对解决水资源问题的热切期盼,发达国家在经济高度发达后花几十年解决的问题,我们一定要在较短的时间内加以解决,难度之大、任务之艰巨前所未有。

  2009年1月6日,一个清晰而坚定的声音从广西召开的全国水利工作会议上传来:我国将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这是从国家战略全局和长远发展出发作出的重大部署。

  2009年2月14日,水利部部长陈雷在全国水资源管理工作会议上详细阐述了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内涵,围绕水资源的配置、节约和保护,提出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明确水资源开发利用红线,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明确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严控入河排污总量;明确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坚决遏制用水浪费,进而实现对水资源的合理开发、优化配置、全面节约和有效保护。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是互为支撑、相互关联、具有逻辑联系的一个整体,体现了配置、节约、保护并重的理念。建立与实行水资源管理的三条红线成为中国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核心内容。

  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体现了国家对加强水资源工作的基本态度,反映了社会各界对解决我国水资源问题的热切期盼,也体现了广大水资源工作者对做好水资源管理工作的坚定决心和意志。一时间,我国将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决策及其所划定的三条红线,如同一块巨石,激起了我国水资源管理科学发展的千层浪。社会舆论纷纷对此积极回应,并表达出对我国未来水资源状况向好的热切期盼。

  水资源工作得到了社会各方面的广泛关注,也得到了国家各部委的鼎力支持。据悉,水利部代拟的《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在短短两个月内便完成了10个部委会签并上报国务院,更是体现了在解决水资源问题上,各部门之间的高度共识。

  事实上,虽然我国水资源管理近些年取得了重大进展,但与水资源的严峻形势还不相适应,与推进水利又好又快发展的要求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当前突出强调要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是因为在水资源管理工作中还存在着“不严格”的现象,现状管理上的水准和基础能力,特别是计量监测等与严格的管理制度的要求还相差很远。红线即底线,超越红线,就从另一方面代表着水资源开发利用已经突破了水资源承载能力或者水环境的承载能力,其后果是引发一系列水资源、水生态或水环境问题。红线体现了对水资源无序开发、过度开发和粗放利用的控制。红线不单单是理念,更重要的是刚性约束。超越红线,就要追究责任,就要被依法惩处。

  围绕三条红线,水利部部长陈雷提出了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要着力加强的八个方面工作,即水资源配置、节水型社会建设、水管理体制改革、规范水资源管理行为、加强水资源保护与修复、建立完整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夯实水资源管理科技支撑、提高水资源管理上的水准,指明了水资源管理工作的核心、中心、载体、方向、保障、机制、支撑和抓手。这既是近年来水资源管理经验的系统总结,也是今后水资源科学管理的基本思路和工作框架,为推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开展指明了方向。

  各项工作围绕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有力开展,也使得2009年成为了对水利工作者来说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2009年是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三条红线的元年。”不少人如此表述。

  结合贯彻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这一强健“核芯”,2009年的水资源管理工作可谓风生水起,亮点频出,精彩纷呈。

  2009年,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水利部联合印发《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规范了水资源费征收管理,中央水资源费征收使用工作启动。

  2009年武汉市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试点工作通过验收,成为全国10个试点中首个通过验收的试点城市。

  2009年,水利部出台了《水利部应对重大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了水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处置机制。山东临沂砷污染、江苏盐城水源污染、云南阳宗海砷污染、重庆省界水质恶化事件、山西垣曲甲醇泄漏事故等重大污染事件,都被相关流域机构及时有效地发现并成功处置。

  2009年是《太湖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实施以来,太湖蓝藻防治效果最好的一年,太湖局创造性地推出了《太湖健康情况报告》。

  在2009年,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已达82个,各省试点近200个,逐步实现从单纯的试点探索到全方面推进的跨越。

  此外,围绕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行,2009年的水资源管理、节约、保护工作在多年有效积累的基础上,在水资源规划、水资源调度配置、全方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强化水资源保护、推进城乡水务一体化、加强水资源管理基础工作等多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

  2009年,水利部门编制完成了七大流域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开展了取水许可越权审批清查工作,全国流域和省级水行政主任部门审批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400多份,从源头遏制了建设项目对水资源的不合理需求。

  2009年,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全部批复了水功能区划。推进全国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试点建设和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强化《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中的水源地监督检查。全国28个城市水资源实时监控与管理系统试点,已实现2000余处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大型取用水口的在线年,从黄河统一调度实现十年不断流、黑河与塔里木河生态调度到引江济太、珠江压咸补淡,从引黄济津、引黄济淀到南水北调应急工程向北京输水,从江苏江水东引北调到辽宁省水库群联调、地表水地下水统一配置,从湖南枯水期水量调度到上海市引清释污改善城市河流水质,水资源调度工作慢慢的开始由单一水量调度向水量、水质、水生态等多目标调度转变,由应急调度向常态统筹调度转变,在生活、生产、生态方面均取得了显著效益。

  2009年,编制完成了地下水利用与保护规划。全面启动了南水北调受水区地下水压采工作,部分超采严重地区的地下水水位开始止降回升。

  2009年,城乡水务一体化改革得到扎实推进。四川省全省基本完成了水务一体化改革,全国67%的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实行了城乡涉水事务一体化管理。

  2009年,城市污水处理回用得到进一步规范,出台了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回用促进水资源节约与保护的文件。

  2009年,节约用水条例、地下水资源管理条例、水资源论证条例、饮用水水源地管理与保护条例等立法前期工作进展顺利。正在酝酿出台节水统计标准、城市供水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等一系列水资源技术标准和规范。

  在为成绩欣喜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和多方面因素的综合影响,我国的水资源工作还存在许多明显问题,与当前严峻的水资源形势,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要求相比,还存在许多差距。

  在思想认识方面,重建设轻管理、重开发轻保护、重水量轻水质、重利用轻节约的思想依然没有根除,水量水质统一管理远未实现。在工作规范性方面,水资源开发和利用还缺乏明确的约束性管理指标,对水资源节约和保护还缺乏强有力的监管手段。在管理体制方面,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改革尚不到位,越权审批、越权管理问题依然突出。在监督管理能力方面,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管理、水功能区监管还存在把关不严的现象,对省界和重要断面、取水大户、排水大户监督管理还存在缺位。在基础能力方面,历史欠账较多,水资源工作基础能力建设仍处在起步阶段,监测、计量、信息化管理存在比较大差距;水功能区监测不到一半,省界监测不足三分之一。

  水资源管理的最核心问题在于提高全社会的用水效率和效益。要增强社会公众的水忧患意识和节水、护水意识,使得人人都养成爱水、惜水、节水、护水的良好习惯,社会各界能自觉地依法履行节约保护水资源、保护水工程的义务,水利工作者任重而道远。

  水资源管理工作要适应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形势的变化,更好地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需要长期的不懈努力。值得欣慰的是,当前,水资源问题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和各级政府的格外的重视,在解决水资源问题上加强部门间合作逐步形成共识,流域与区域相结合的水资源管理模式得到完善,这为加强我国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创造了良好的外部条件。

  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送走具有里程碑意义的2009年,水利部水资源司司长孙雪涛认为2010年是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关键一年:“我们将继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为中心,紧紧围绕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强化水资源管理的约束力,落实管理责任制,积极地推进,开拓创新,抓好水资源配置、节约和保护工作,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协调,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合理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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