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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人才招聘 | 时间:2023-12-01

  江西省水资源相对丰富,但因国家下达的用水总量指标所限,近两年,江西省用水总量已非常接近国家控制指标。随着江西省一批重大区域发展的策略的深入推进,全省用水刚性需求将持续增加,用水总量控制压力增大,一些流域已慢慢的出现用水紧张,因用水引发的矛盾和纠纷日益突出。

  客观的形势迫使江西必须把强化水资源管理摆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更突出的位置,全方面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那么江西省在水资源管理方面有哪些特点?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水资源管理工作重点在哪里?针对有关问题,本期,我们邀请江西省水利厅副厅长朱来友,请他谈谈江西水资源管理的工作。

  现代水利周刊:江西作为南方省份,具有水资源丰富、水量充沛、水质良好的特点。近年来,江西在保护“一湖清水”上做了哪些工作?

  朱来友:近年来,江西省认线年国务院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及江西省的实施建议、习16字治水新思路,以贯彻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为核心,以水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通过健全制度、落实责任、提高能力、强化监管,各项水资源管理工作取得新成效。

  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初步确立。2008年,江西在全国率先完成主要江河水量分配,受到水利部高度评价,也为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奠定了基础。2012年省政府出台《江西省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建议》。2014年,经省政府同意印发《江西省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年年底,各设区市已将指标进一步分解到了县区。顺利通过了国务院对江西省2013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考核等次为良好。2014年,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首次纳入省委、省政府对市县科学发展综合考评体系,2015年1月完成第一次全省水资源管理考核工作。通过考核有效促进了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在地方的贯彻实施。

  四级联动水生态文明建设格局初步构建。江西争取到南昌、新余和萍乡等3个市列为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积极开展试点建设。制定印发《江西省水利厅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方案》《水生态文明试点建设和自主创建管理暂行办法》和《建设评价暂行办法》。确定了第一批3个县(市)、22个乡(镇)和125个村为第一批省级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完成了第一批省级水生态文明自主创建镇、村的复核,并组织授牌。从省水投融资中每年安排5000万元用于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开展《江西省水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另外,在江西省申报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过程中,配合省发改委做了大量的对接和争取工作,起草了《江西省水利厅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

  水权试点工作启动。成功列为全国7个水权改革试点省份之一,重点任务是开展水资源的确权登记。组织编制《江西省水权试点方案》,遴选了东乡、新干、高安三个县市作为试点地区,已获水利部和省政府联合审查批复。指导萍乡市探索山口岩水库水权交易试点工作。指导省水科院积极申报水权改革科研课题,进行政策研究和技术攻关。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论证管理进一步规范。贯彻2013年省政府出台《江西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省政府206号令)。进一步规范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督促建设项目单位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表),并严格审查。2015年真正开始启动《昌九新区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目前已完成初稿。督促已建成的项目及时申请验收,办理取水许可证。简政放权,大幅度下放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业务审批权限,同时也加强对市县水资源管理工作的事中指导和事后监督,提高纠偏能力。加大水资源费征收力度。经省政府同意,2013年省水利厅会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出台了《关于调整全省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确定在2015年年底前分三步将江西省水资源费调整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针对水资源费征收中长期存在和调整标准后少数地方出现的问题,进行重点督查。2013年省本级水资源费征收首次突破1亿元,2014年达到1.26亿元。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2013、2014年,财政部、水利部分3批下达江西省中央分成水资源费共计2745万元,包括7个项目,主要为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2175万元)、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示范项目(180万元)、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项目(400万元)。

  节水型社会建设深入推动。萍乡、景德镇、南昌3个国家级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顺利通过验收,被命名为“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示范区”。省级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稳步推进,第一批的东乡县、湘东区已通过验收,第二批8个县(区)今年将组织验收。在每年的省级水资源费中都安排一批节水专项补助资金支持各试点地区开展示范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部门,先后开展了节水型高校、节水型企业、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活动。2014年启动新一轮用水定额修订工作。组织制定《全省产能过剩行业节水市场准入标准》。积极开展节水宣传教育活动。据公报统计数据,2014年全省万元GDP用水量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比2010年降低35%和36%,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由2008年的0.42提高到2014年的0.484。

  水资源保护基础工作逐步加强。组织编制了水资源保护规划,提出了一批水资源保护的工程措施和项目储备。督促各地落实《江西省地表水资源分级监测实施方案》,将水资源监测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完成全省江河湖泊地表水功能区纳污能力核定工作,正式向环保部门提出了分阶段限制排污总量控制意见。加强地下水管理与保护工作,完成全省地下水超采区评价成果确认上报,支持水文局启动江西省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建设项目建设。正在组织编制地下水超采区治理方案。加强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配合省人大、政协的专题协商和调研检查。开展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情况调查,初步提出了加强江西省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地建设工作建议。推进《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规划》组织实施。对《共库水源地保护工程实施方案》进行了审查。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取得突破。2014年实现了省级入河排污口审批和验收零的突破,全年审批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2个,督促4个项目正在编制论证报告。印发实施《江西省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细则》,组织并且开展了入河排污口复核工作。同时,出台《关于规范水库养殖行为加强水库水质保护的指导意见》,推动水库退养,到2014年年底,全省已有4600多座水库退出规模化养殖,水库水质逐渐好转。提高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编制完成《江西省水利厅应对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组织省水文局有效应对处置了多起突发性水污染事件。

  水资源监控和管理能力稳步提升。批复投资5700多万元的国家水资源管理系统建设江西省项目。2012年启动以来,已完成省级信息平台建设和一批重点取水户、重要监测断面的在线监测设施安装,在全国率先实现与国家系统相互连通、数据交换。2015年年底项目可初步完工。省级水资源管理系统一期工程实施方案获省发改委批复,总投资1.2亿元,正在加紧实施2014年计划项目。编制完成《江西省水资源管理能力建设规划》并通过专家评审,成为首个指导全省水资源管理能力建设的顶层设计。开展《江西省水资源条例》修订工作,已完成水利系统内和省直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并通过厅长办公会审议。条例修订项目已列入省人大2015年立法计划,有望年内出台。加大人员培训力度。每年都要举办节水、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等全省性业务培训班,提升全省水资源管理人员专业素质。

  现代水利周刊:江西省在“保护一湖清水”上做了许多努力,但水资源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在深化水资源管理改革中面临哪些困难?

  朱来友:虽然江西省水资源相对丰富,但时空分布不均,差异较大。在空间分布上:北部大于南部,东部大于西部,省境周边山区多于中部盆地。4—6月是全省降水最集中的季节,约占全年降水量的50%,而7—9月降水量偏少,仅占全年的20%左右。随着经济社会加快速度进行发展和气候异常,近年来江西省区域性水资源供需矛盾开始凸显,不少地方出现资源型、工程型缺水,局部地方枯水期甚至很严重。全省河流湖泊水质下降趋势没有正真获得有效控制,部分水污染严重。鄱阳湖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水质基本以Ⅱ类为主,21世纪以后水质基本上以Ⅲ、Ⅳ类为主,甚至会出现Ⅴ类、劣Ⅴ类水。

  受基础条件等主客观因素制约,江西省水资源管理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深化改革要求相比,任旧存在一定的差距。归纳起来,主要有五个方面:

  水资源管理基础薄弱。由于江西省相对丰水,地方政府、社会公众对水资源管理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长期以来水利部门建设任务繁重,对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市、县两级水资源管理机构、队伍不健全,人员素质不高,与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水资源改革创新任务要求不相适应。

  “三条红线”落实面临压力。在用水总量控制方面,目前江西省每年的实际用水量已非常接近国家下达的2015年平水年250亿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一旦超过将面临区域限批压力。在省级指标分配方面,也存在个别地市用水量超标的问题。随国家考核一年比一年严格,江西省的后续压力非常大。此外,随着经济加快速度进行发展,水功能区纳污控制也面临很大压力。

  水资源改革任务繁重。根据2014年江西省委、省政府23号文件《关于深化水利改革的意见》,其中大量涉及水资源管理方面的改革创新工作,且大都是新任务和难点工作,没有成熟的经验可循,推进难度较大。

  工作协调难度大。水资源保护、节约用水、地下水管理是水利部门的重要职能,也是贯彻新治水思路需要加强的领域。但实际工作中,由于涉及发改、环保、工信、住建、国土等多部门,沟通协作机制尚未有效建立,工作成效不明显。

  依法行政不到位。水资源管理主要是社会管理,依法行政很重要,但目前一些急需的地方性配套法规政策研究和制定未能及时跟上,现有的法规规章也亟待完善。法规和政策的执行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一些市、县水资源费征收率较低,违规擅自减免水资源费的现象时有发生,水资源费安排使用随意,未按规定用于水资源管理与保护等;非法取水、设置排污口、建设项目不按规定进行水资源论证等现象任旧存在,在一些县区还较为普遍,水行政执法监督还存在比较大差距。

  现代水利周刊:今后一个阶段,江西会采取哪些措施,从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全局出发切实加强水资源管理工作?

  抓好水资源管理考核。认线年度国家对江西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工作,确保顺利通过;总结2014年度省级考核工作,加强完善考核指标和流程,研究完善年度考核方案。同时,认真抓好考核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发挥好考核的作用,以考核促进水资源管理工作。

  推进水权改革。根据《江西省水权试点方案》,提出《全省水权改革工作方案》。加强调研督导,督促有关市、县做好水权试点前期工作,抓紧编制试点实施方案,稳步开展登记工作。在有条件的地区探索水权交易试点工作。

  加快水生态文明建设。加快编制《江西省水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做好顶层设计;指导南昌、新余、萍乡三个国家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和第一批省级试点开展试点工作。启动第二批试点和创建申报工作;修订完善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方案、管理办法和评价办法。

  做好节约用水。组织编制江西省“十三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完成第二批省级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验收工作,做好试点经验总结和推广;提出加强江西省计划用水管理工作意见,推进计划用水工作;推进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节水型灌区创建活动,争取命名一批节水型单位。编制完成节水科普读物。完成三个用水定额修订工作和产能过剩行业节水市场准入标准制定工作。提出江西省水资源严重短缺城市名录报省政府审定。

  强化水资源保护。完成《江西省水资源保护规划》审查。启动全省水功能区确界立牌和省级水功能区复核调整工作。配合省人大开展以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为主题的“2015环保赣江行”活动;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国家东江源国土江河综合整治试点建设;落实《江西省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细则》,完成新一轮入河排污口核查登记,加强入河排污口审批和监督管理;研究加强地下水管理和保护工作,尽快提出江西省地下水超采区治理方案上报省政府,并报水利部备案。

  加强水资源日常管理。组织完成昌九新区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跟踪督促开发建设项目开展水资源论证;加强对市、县水资源管理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对市县审批的水资源论证报告进行集中抽查;加强对取水户的日常监管,研究出台《江西省取水设施验收管理办法》;推动农业灌溉取用水许可发证工作;加大水资源费征收力度,确保水资源费按照2015年第三阶段目标调整到位。

  开展水资源管理能力建设。完成《江西省水资源条例》修订工作;2015年基本完成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江西省建设项目,争取全国首批整体验收。印发实施《江西省水资源管理能力建设规划》,提出对应的指导意见。加强人员培训,编印新版水资源管理工作手册及资料汇编,提高各级水资源管理工作者的知识水平。通过多种形式和平台,加强节水、水资源保护和水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提高各级政府部门及公众对水资源工作的重视和关注度。

  江西省位于长江中下游南岸,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区,多年平均年降水量1638毫米,列全国第四位;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1565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占有量近3700立方米,均列全国第七位。

  江西省境内水系发达,河湖密布。流域面积1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共3771条,1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451条。主要河流为赣江、抚河、信江、饶河、修水,五大河流均汇入全国最大的淡水湖——鄱阳湖,再由湖口注入长江,形成完整的鄱阳湖水系。鄱阳湖多年平均入江水量1468亿立方米,超过黄河、淮河、海河入海水量之和。

  江西省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低,加之江河湖泊及地下水受降雨补给,水资源更新速度快,水质总体良好。全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常年稳定在80%以上,主要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均明显远高于全国中等水准。鄱阳湖水体每年可更新20多次,是全国大湖中唯一没有富营养化的湖泊。良好的水资源水生态环境是江西重要的品牌和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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