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气候中心生态气象综合业务平台——卫星气象监测评估系统合同公告

来源: 乐鱼体育 | 时间:2023-11-06

  云南志达招标有限公司受云南省气候中心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对生态气象综合业务平台(一期)——卫星气象监测评估系统来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云南省气候中心生态气象综合业务平台(一期)卫星气象监测评估系统

  项目名称:生态气象综合业务平台(一期)卫星气象监测评估系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就生态气象综合业务平台(一期)卫星气象监测评估系统项目的技术开发,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提交软件需求阶段应提交的各类文档,通过评审。需求分析包括所有软件功能的分析。

  完成系统功能确认测试、系统应用集成,提交系统试运行版本,通过用户认可和评审。

  从系统通过验收之日起乙方应对提交的软件产品提供为期三年的系统维护期和质量保证期。

  (一)研究开发经费是指完成项目研究开发工作所需的成本,报酬是指本项目开发成果的使用费和研究研发人员的科研补贴。

  本项目研究开发经费(大写)人民币壹佰叁拾捌万捌仟元整(¥1388000.00)。

  首付款:合同生效后10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额的80%的款项:(大写)人民币壹佰壹拾壹万零肆佰元整(¥1110400..00)。

  尾 款:项目内容全部完成并通过验收后10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额的20%的款项:(大写)人民币贰拾柒万柒仟陆佰元整(¥277600.00)。

  乙方将成果物(含文档、软件源代码、或可执行代码)以CD-ROM存储提交给甲方。

  乙方需严守甲方的商业机密,对甲方和既有开发商、产品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和实施各任务过程中接触的资料均予以保密,并承诺为甲方达成目标时不抄袭任何他人产品或侵犯他方的知识产权。

  乙方在本项目开展过程中,根据项目需要若开展了有明确的目的性的技术攻关,则相应的科研成果发表或专利申请应以甲方为第一申请单位。

  在项目验收时,乙方会提供全部软件系统开发源代码并移交甲方,甲方负有保密的责任,承诺不将该部分源码公开或用于二次开发以外使用。

  乙方就本项目向甲方提供的技术成果的所有权、知识产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归甲方所有。

  研究开发所完成的技术成果,达到了本合同第一条所列技术指标,按项目需求标准,采用评审方式验收,由甲方出具技术项目验收证明。

  验收通过后,由甲方出具项目验收意见,验收意见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确因在现有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部分或全部失败所造成的损失,风险责任由甲方承担50%,乙方承担50%。

  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本合同相关约定,不能按期支付研制价款的,每逾期一周应当按当期应付金额的2承担违约责任,最高不超过合同金额的5%;

  (二)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不能按期交付相关成果的,每逾期一周应当按合同金额的2承担违约责任,最高不超过合同金额的5%;

  (三)因合同改变或解除,给合同当事人造成损失的,责任方应按合同金额的5%承担违约责任。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1种方式处理(2选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文本一式六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项下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不因合同双方发生收购、兼并、重组、分立而发生明显的变化。如发生上述情形之一,则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随之转移至收购、兼并、重组或分立之单位。如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权利和义务由甲、乙双方之分立单位分别承受的,则甲、乙双方与甲、乙双方之分立单位分别享有和承担相关权利和义务。

  完成生态气象综合业务平台(一期)卫星气象监测评估系统建设,系统运行稳定,为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气象保障服务;依托系统建设,实现高原湖泊、国家公园、城市生态环境3类生态气象遥感监测服务产品的高效发布。

  采用先进的技术路线和体系结构,符合信息化技术发展的自动化、智能化方向,支持多源数据的存储与访问,支持大数据量的遥感影像的处理及分析,支持海量遥感影像的快速处理。

  提供硬件、软件产品质量标准的开放接口,最大限度地考虑异构网络、硬件、软件系统之间的集成、兼容、信息交换和扩展,加强系统模块设计的前瞻性、预留系统扩充和扩展能力,根据设计预留系统接口,可进行系统的平滑升级。

  依据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2.0标准,采用安全可控的技术,在物理层、传输层、网络层、应用层等实现多层次保障信息安全,并配合开展等级保护相关工作。

  项目实施要遵循信息化工程规范和智慧气象系统整体项目管理要求,符合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和规范。同时满足国际、国内有关电子文件、档案的管理规范、法律和法规,提供详细的过程文档以供备案待查。

  设计时要采用可靠的技术,系统各环节具备故障分析与恢复和容错能力,在安全体系建设、复杂环节解决方案和系统切换等各方面考虑周到、切实可行,建成的系统安全可靠,稳定性强,从而把各种有几率存在的风险降至最低。

  在保证系统的可靠性、稳定性、可扩展性的前提下,项目的体系结构设计同时结合考虑系统覆盖范围、应用模式和成本要素,力求创造最佳的成本效益。

  系统采用云端部署、终端应用的模式,依托云南省气象局云计算环境和云南气象大数据云平台实现集约化管理,并为气象服务产品提供标准化的出口。

  (3)数据环境:业务数据基于“云南省气象大数据云平台”,系统数据基于MySQL环境。

  (4)其他要求:系统开发过程应遵循软件工程规范,各功能模块间应当采用兼容的构架和支撑环境,保障系统安全性,并对过程来管理和控制。

  服务端部署于云南省气象局私有云环境,包括云服务器、数据库和存储空间,配置可根据运行需求弹性伸缩。

  生态气象综合业务平台(一期)卫星气象监测评估系统采用工作流、组件插件式、多层、多模块结构进行设计。平台在逻辑自上而下分为用户层、业务应用层、应用服务支撑层、数据层、和基础支撑层共五层。设计严格按照相应的信息系统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并有严密的数据管理策略和安全机制作保障。系统在架构上系统测试与部署均依赖于云南省气象局大数据云平台环境,可按需分配云服务器、数据库和存储空间,并采用标准化的数据服务接口。生态气象综合业务平台(一期)卫星气象监测评估系统架构图如下图所示:

  业务支撑子系统面向生态气象业务工作人员提供集成卫星数据处理、业务模型调用、遥感产品制作功能。系统在功能全面、运行高效、操作简单便捷的基础上,尽可能追求自动化与智能化,并且要保障系统具有较好的伸缩性。

  业务支撑子系统由多源生态气象观测资料的处理与接入模块、卫星数据处理模块、模型算法调度模块、遥感产品制作模块和系统管理模块组成。子系统组成如下图所示:

  多源生态气象观测资料的处理与接入模块围绕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气象服务需求,收集气象、遥感、生态因子观测等数据资料,完成数据的质量控制与预处理,完成多源异构生态气象观测数据的标准化入库,保障数据能够高效、规范地融入生态气象综合业务平台数据环境。

  卫星数据处理模块围绕生态气象遥感监测评估业务需求,提供多源遥感数据读取、质量检验、格式转换、数据标准化与深加工等功能,为业务模型提供数据保障;提供灵活的参数设置与任务定制功能,高效定制处理计划,自动完成处理任务。支持的卫星包括风云系列气象卫星、国产高分系列卫星、国外主要资源环境卫星等,涵盖可见光、红外和微波传感器资料,并可依据需求继续扩展卫星数据支持能力。

  模型算法调度模块以产品为核心梳理业务流程,对生态气象遥感监测评估业务模型和原子算法做到合理封装、分层管理。构建规范化的数据和服务接口,保障模型算法在能够灵活整合、高效调度。模型算法调度模块应具备良好的扩展能力,为平台建设的后续推进打下良好基础,同时适应业务服务技术的不断发展。

  遥感产品制作模块依照产品内容和关注重点对模型和算法进行规范化组织,根据服务需求管理产品生成,通过信息提取和模型调度,实现流程化的指标计算及产品包装,面向服务需求提供交互式配置、自动化运行的产品生产功能。同时,为业务人员和产品研制人员提供基于流程图过程模型的产品生成任务配置功能,为产品的新增、修订和迭代提供便利。

  系统管理模块主要包含用户管理、角色管理、权限管理和日志管理四部分,主要是对系统用户的注册、登陆,用户登陆后的权限、角色、系统功能显示的管理,以及对用户管理系统数据、操作日志和访问日志的管理操作进行授权,并将设备与用户关联。

  卫星气象生态监测评估子系统利用多源气象卫星资料及产品,以人机交互相结合的方式,实现高原湖泊、国家公园、城市生态环境3类生态气象遥感监测评估业务产品的生产。

  卫星气象生态监测评估子系统由高原湖泊气象遥感监测模块、国家公园气象遥感监测模块和城市生态环境气象遥感监测模块组成。子系统组成如下图所示。

  面向九大高原湖泊及重要水体,开展水体生态环境(包括蓝藻水华、水体叶绿素浓度、水体温度等)、水体面积、湖滨湿地变化等监测产品的研发:

  利用实测光谱数据、高光谱卫星数据,分析水体的反射光谱特征规律,建立清洁水体、不同浓度藻类水体、含水草水体的反射光谱特征曲线。基于高分辨率卫星数据,计算比值植被指数RVI、归一化植被指数NDVI、增强植被指数EVI、浮游藻类指数FAI、蓝藻水华指数 CAI,开展叶绿素、悬浮物、透明度反演,。

  水体表面温度是湖泊ECO的重要参数,直接影响湖水中各种生物物理化学过程,与蓝藻生长紧密关联。利用FY-3、MODIS、NPP、NOAA20、Landsat、CB、H8等数据,研发多尺度动态水体表面温度监测产品。

  综合引用光学和微波遥感数据提取水体边界,对水体面积变化进行动态监测。通过水体面积的变化对水域库容变化、汛情或旱情的严重程度等做综合分析,为水资源调度、生态保护、防汛抗旱、防灾减灾、水利普查以及重大工程的开展提供科学参考。

  面向国家公园和森林区,开展植被(植被指数、覆盖度、叶面积指数、植被变化)、热源点、净初级生产力估算和森林生态灾害等监测产品的研发:

  针对普达措等国家公园,以高分系列卫星影像为基础,开展地物分类和植被分类,提取国家公园林地、草地、耕地、湿地和水体、聚落、荒漠等ECO类型的空间分布、面积、比例、变化以及各ECO内部结构等指标信息。

  利用FY-3、MODIS、NPP、NOAA20等极轨卫星数据,FY-4和H8等静止卫星数据及GF、CB、Sentinel、Landsat,实现对云南省不同植被指数(NDVI、RVI、EVI、LAI)、植被覆盖度的计算和统计分析。

  利用高温像元与背景常温像元在中红外和热红外波段能量的差异来识别地面热源点,针对森林、草原ECO开展热源点监测。

  参照《陆地植被气象与生态质量监测评价等级》(QX/T),进行净初级生产力估算。净初级生产力可表示为每公顷每年初级生产者的重量、体积或能量。初级生产力常用于测定植物群落在该立地上的生长状况和对干扰的反应。这是一种能够深刻反映环境变化的参数,对生物和非生物环境具有相对来说比较强的敏感性。

  城市生态环境气象遥感监测模块利用多源遥感气象卫星可见光红外扫描辐射计和中分辨率成像光谱仪数据、产品生成的相关这类的产品数据,和相关辅助资料数据经计算处理, 面向以滇中城市群为代表的城市生态环境,开展空气质量、城市热岛效应、以及由绿度、热度、干度和湿度构建的遥感生态指数等监测产品研发。

  基于卫星遥感光谱信息反演全省及重点城市气溶胶光学厚度,在此基础上,应用深度学习技术,结合合气象资料开展PM、大气浑浊度、O3、NO2等空气质量指标监测与分析。

  城市热岛是衡量城市生态环境的重要指标因子,根据热岛强度计算模型生成热岛强度产品后,划分等级,对其分布状况做统计分析,热岛等级越高代表城市的生态环境越差。

  RSEI指数的模型构建需要整合绿度因子、湿度因子、热度因子和干度因子4个分量,其中,归一化植被指数 (NDVI) 、缨帽变换的湿度分量 (WET)和地表温度 (LST)分别代表绿度、湿度和热度, 干度则由建筑指数 (IBI) 和土壤指数 (SI) 合成。

  首先,对以上4个分量进行归一化处理,接着进行主成分分析,保留方差最大的第一主成分进行正负转置,并进行归一化处理,最终获得遥感生态指数RSEI。(该模型易受水体影响,需利用改进的归一化水体指数将研究区内大型湖泊以及水库去除,不加以计算。)

  卫星监测服务产品发布子系统由发布管理模块、产品推送模块、产品展示模块、产品检索与下载模块组成。子系统组成如下图所示。

  通过系统管理员对发布对象的扩展,并且为发布对象分配产品使用权限;发布对象依据自己需要,筛选产品,定义自己进入系统后的产品展示,实现不一样的等级的用户进入系统后直接呈现不同级别的数据和产品,以此来实现产品发布的管理。

  根据产品发布需求定制推送任务,面向主要信息发布场景实现业务产品的实时推送。支持FTP、http、WebDAV等传输方式,通过图片、文档、数据资源、GIS Service等多种形式实现产品的高效推送与共享。

  产品展示模块是将系统内重点产品做集中展示,使用户进入相应模块内的产品具有直观的认识。通过统一的制作标准和业务流程,将产品以图形、影像、专题图件、表格、文字报告、多媒体以及WebGIS等多种形式展示出来,同时对产品统计信息进行展示,并提供产品检索下载功能。

  产品检索与下载模块是系统提供的各种类型的产品浏览、检索、查询,支持内、外部用户获取业务产品等在内的数据、信息检索服务,同时用户都能够对有关信息、文档进行下载。

  梳理甲方管理规范、业务流程、数据条件和服务需求,将本系统与甲方现有的生态遥感业务系统来进行有机整合,构建一体化的生态气象与卫星遥感业务平台体系。基于云南省气象大数据云平台,提升数据资源的应用效率;通过平台后端优化,实现运算资源的调度;通过前端整合,增强交互体验,提升平台易用性;通过产品的统一归档,对丰富多样的业务产品做规范化管理。

  系统支持最大用户量大于10000;满足50个用户并发访问能力;数据检索:在网络稳定的条件下,简单实时查询与数据处理时间 8秒;复杂和组合查询响应速度12秒。支持7*24小时稳定运行,能够与现存业务系统整合。

  系统在架构上系统测试与部署均依赖于云南省气象局大数据云平台环境,可按需分配云服务器、数据库和存储空间,并采用标准化的数据服务接口。

  (1)极轨气象卫星数据:包括FY-3、EOS、NOAA、NPP等系列卫星L1级数据,主要来自于云南省气象信息中心。

  (2)静止气象卫星数据:包括FY-4、Himawari等系列卫星L1级数据,主要来自于云南省气象信息中心。

  (3)国产中高分辨率卫星:包括GF、CB等系列卫星数据,主要来自于国家卫星气象中心FTP和云盘资源;部分数据资料利用互联网下载,由用户手动归档。

  (4)气象卫星标准产品:最重要的包含国家卫星气象中心发布的FY-3、FY-4系列标准产品,主要来自于气象大数据云平台;NASA发布的MODIS、NPP/NOAA20标准产品,来源于相关网站。

  (5)其他遥感数据:Landsat、 Sentinel系列数据利用互联网获取。

  (7)地理信息数据: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地图服务、影像服务由开发方提供,所涉及的地图服务及图形需通过有测绘部门审核,具有审图号。业务相关地理信息数据由云南省气候中心提供。地理信息数据应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CGCS2000)。

  考虑性能要求及软件质量发展要求,保障正常的监测分析服务业务处理逻辑流程,能够最大限度地利用系统的CPU、内存、磁盘资源。在出现故障时能够尽快恢复系统,保证系统长期、稳定、安全运行。

  (1)软件内部验证确认测试步骤: 软件模块、软件单元、软部件、软件配置项、项目分步严格按质量控制标准测试。

  (2)系统验证确认测试步骤:按软件单元、软件配置项、分系统、系统四级测试步骤,逐级达到额定指标后才能转入下一阶段测试,测试中要有严格的质量控制。

  (3)在真实的操作中允许采取自顶向下和自底向上的混合策略,例如,进行系统集成测试时。

  (7) 评估测试结果的标准(与“软件测试说明”中评估测试结果标准应保持一致);

  开发方可根据本系统的安全性关键等级和规模等级,按《计算机软件工程规范国家标准》确定的取舍与合并原则,产生并交付下列文档:

  本系统的软件质量保证活动应贯穿软件开发的各个控制节点,并按照《计算机软件工程规范国家标准》实施。承制方一定要制定详细的软件质量保证计划。

  项目研制过程最重要的包含需求分析、软件设计、编码与测试、系统集成与试运行和系统正式对外发布五个阶段。表2给出了任务下达(合同签署)后各阶段的进度要求。

  提交软件需求阶段应提交的各类文档,通过评审。需求分析包括所有软件功能的分析。

  完成系统功能确认测试、系统应用集成,提交系统试运行版本,通过用户认可和评审。

  本系统的设计,按照《计算机软件工程规范国家标准》进行。软件设计者应认真编写设计文档并进行严格的技术评审,只有在上一阶段经过评审验收后,方可转入下一阶段。

  开发方可根据本系统系统的安全性关键等级和规模等级,按《计算机软件工程规范国家标准》确定的取舍与合并原则,产生并交付下列文档:

  (1)可执行代码:以CD-ROM介质提供与文档相符的执行代码,支持软件,测试工具,负责进行系统安装及客户化工作;

  (2)源程序代码:与文档相符的源程序、头文件、编译连接过程文件、系统安装过程脚本(或控制文件),以CD-ROM介质提供。

  本系统软件在交付使用之前,必须履行软件产品验收过程。软件验收一定要遵守《计算机软件工程规范国家标准》的规定,履行正式手续,遵守以下工作步骤:

  本功能规格需求书所指定的软件运行环境作为验收运行环境。验收地点在云南省气候中心。

  软件产品验收通过后,承制方必须按验收评审意见,做好后续工作,并在得到验收委员会或其指定人员认可后,按合同书要求,将软件产品移交给交办方。具体实际的要求如下:

  (1)交接双方应按验收大纲的要求做好移交/接收的准备工作,成立相应的组织,指定软件产品交接的负责人;

  (2)承制方根据合同规定提出软件产品移交项目清单,在验收委员会的审定与监督下,逐项核实并移交给交办方。移交结束后形成产品移交文件,并由双方签署完整的移交项目清单。该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在数据和软件系统移交完成之后,承制方必须按合同书规定继续做好数据和软件运行期间的支持工作。交办方负责进行其它各项必要的软件保障。承制方提供3年的免费保修,并负责免费修正软件本身的缺陷。

  投标方应根据招标方的需求,对所提供的系统保证全面、有效、及时的技术上的支持和售后服务。

  在试运行期间,投标方应指定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在现场负责系统的运行和维护,若系统出现一些明显的异常问题或故障,开发商应免费进行故障处理和软件更新。

  从系统通过验收之日起开始计算,中标方应对提交的软件产品提供为期3年的系统维护期和质量保证期。

  在质量保证期内,中标方应向招标方提供7*8小时的服务响应,保证招标方可以每时每刻找到相应的技术人员,如有必要,要在6小时之内赶到现场予以技术上的支持。在本期内中标方应对系统提供必要的升级和缺陷修改。

  在系统维护期内,若发生实质性需求变更,投标方应以优惠的价格对系统来进行修改。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中标方应向招标方提供7*8小时的服务响应,保证招标方可以每时每刻找到相应的技术人员,如有必要,要在12小时之内赶到现场予以技术上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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