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监控探头今起贴“提醒标” 配英文注解(图)

来源: 乐鱼体育 | 时间:2024-01-13

  距摄像头20米至50米写有“图像采集区域”字样提示市民进入监控范围注意自身言行

  据了解交管部门拍摄机动车违法行驶、监控道路拥堵探头不属于此次张贴警示标识范围

  本报讯 (记者 王媛媛)今后,凡本市公共区域装有监控摄像头,其周围都会贴有探头图标和写有“图像采集区域”字样的标志牌。

  今天上午,记者从北京市公安局内保局了解到,标志于今天正式上岗,在5月底全部安装完毕。市民如发现哪些地方安装探头,但没有张贴标志,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举报。

  图像采集区域标志符号为摄像机图形,文字内容为“图像采集区域”,并配英文注解。

  标志分为单图、竖式图文组合和横式图文组合三种表现形式,标志颜色选用白底蓝图、蓝底白图或黑白配色三种配色方案,使用单位可以根据不同的安装场合进行选择。

  根据法规规定,标志主要张贴于安装摄像机的区域,如银行营业场所、商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写字楼、公园、国家机关、地铁、机场等交通枢纽和水电气热设施周围。

  据介绍,该标志距离监控探头20米至50米左右。如果图像采集区域较大,应根据需要设置多个标志,如公园、广场、道路等。标志设置应满足规范性、醒目性、清晰性和安全性的要求,并且不应影响其他公共信息图形标志的信息传递及设置。

  目前,交管部门安装的拍摄机动车违法行驶和监控道路拥堵情况的探头不属于此次张贴标识范围内。

  据悉,《北京市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于2007年4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本市重点地区和重要部位已安装了26万余个监控探头,基本实现了警方对重点地区和重要部位的图像监控。

  据悉,为了给奥运安保工作提供良好的技术防范支持,奥运会时本市探头数量还会有所增加。

  市公安局内保局保安技防管理处处长说:“在公共场所设置标识在全国尚属首次,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立法原则,同时标志的设置将在社会治安防范中起到良好的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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