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加班的标准工资是怎么算的?多休息可以扣工资吗?

来源: 乐鱼官方下载地址 | 时间:2024-02-13

  网友:月薪满勤二十八天五千每月、平均178/天,如果多休息一天就扣三百/天,合理吗?这样的工资制度是违法的行为。

  按照《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每月不允许超出36小时。加班时间,实际上包含了工作日延长上班时间、也包含节假日安排职工加班并不予调休的时间。

  我们国家的标准工时是每天8小时,每周40小时工作制。一年上班时间是365天,扣除52个周末104天,再额外扣除11天的法定工作日,一年正好有250个工作日,平均到每月的上班时间是20.83天。

  每月28天的上班时间,肯定是严重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了。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劳动监察部门会予以责令改正并处罚。

  按照《劳动法》规定,周末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不予调休的,应当支付200%的加班工资。

  加班工资标准应当按照月计薪天数来计算,月计薪天数实际上按照《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上班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每月只有21.75天。但是加班时间却是每月有7.17天,合计计算出每月应支付工资标准是36.09天的日工资。

  对于企业来讲,应当遵循的原则应当是不提供劳动不支付工资,而不是说不提供劳动额外扣工资。

  劳动者是以提供劳动为主要收入来源,获取劳动报酬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用人单位克扣工资就是违法行为。

  什么情况下才可以扣工资呢?只有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劳动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才可根据劳动合同的要求赔偿。

  即使扣工资,每月也不允许超出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而且扣除后剩余工资部分,如果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按照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一些新闻报道中存在工作一个月,老板一分钱不给反而还欠老板钱的情况,是严重违法行为。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一定要按照合理合法的规定制定,否则都是无效的。请假一天扣300元工资的制度,都属于无效制度。

  这种情况下,劳动者一样要向劳动监察部门维权。以企业克扣工资的名义要求补偿。

  第一,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用人单位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导致劳动者申请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理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第二,克扣工资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存在违法克扣工资行为、发放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应予补发并加发25%的经济补偿金。

  维权能获得的利益绝对比自己忍气吞声要多得多,而且还能够有助于社会维权意识的提高和和谐劳动关系氛围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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