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水利局关于2023年度依法治市工作规划的通知

来源: 行业动态 | 时间:2024-03-06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市委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结合我局职能职责,制定

  印发《鄂尔多斯市水利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规划的通知》,把习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组织干部职员深入学习贯彻习法治思想、习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真正把学习习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精神覆盖到每一位干部职员,切实让习法治思想广泛深入人心。

  一是加强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和行政规范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工作。根据《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办法的通知》,逐步优化审查流程,把合法性审查作为重大事项决策的必经程序和重要环节,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事项不得提交讨论,确保上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确保宪法统一和一体遵循,确保决策科学民主。根据《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提出修改、废止、继续有效等清理意见,并在局官网上进行公示;二是继续落实法律顾问聘用制度。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规范性文件、做出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的论证、重大合同的审查、疑难复杂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的代理等方面作用,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妥善处理涉法涉诉案件等方面的重大作用。

  一是继续深入推动水利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全方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提高行政许可服务水平;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全年开展“双随机”抽查,实现抽查事项全覆盖,提升“互联网+监管”水平;健全涉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重要领域依法依规实行全覆盖重点监管,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行包容审慎监管。二是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清理规范各类行政权力事项,持续推进“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努力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切实增强服务质效,自觉按市场经济规律开展工作,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营造守信践诺、诚信履约良好风尚。三是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职责。行政机关负责人带头履行行政应诉职责积极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四是强化信访处理工作。继续规范信访程序,完善信访案件研讨、信访群众依法引导等制度和办法,优化传统信访途径,广泛利用社会监督职能。

  一是认真做好《鄂尔多斯市水资源管理条例(草案)》起草、调研、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网站公示等工作,充分的发挥部门在地方性法规起草过程中的作用;二是加大对新出台的《鄂尔多斯市黄河河道管理条例》的宣传工作,组织并且开展“强化依法治水,携手共护母亲河”线上宣传启动仪式和普法宣传月活动。

  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慢慢地增加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做好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促进行政执法标准化。大力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执法程序、提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完善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动态管理制度,使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整体提升,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明显提高;二是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和专业相关知识培训和轮训,不断的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意识、业务能力和执法素养。

  一是积极开展全局法治学习宣传活动。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通过局官网、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和可用平台资源开展普法宣传,积极扩大普法覆盖面;二是继续深入推动法律“六进”宣传教育。抓实抓好企业、农民群体、在校学生等的法治宣传工作,突出重点,注重法治宣传针对性,拓展宣传领域,使水法律、法规宣传进入全市各个层面;三是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细致谋划“八五”普法工作,加大对水利行业的法律和法规宣传力度,针对社会各界及相关利益群体提出和反映的问题,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增进全社会对依法治水工作的认识和理解,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力度,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开展有明确的目的性的法律和法规和政策制度的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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