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水务管理局建立多部门协作机制加强取水许可规范化管理

来源: 行业动态 | 时间:2024-02-14

  针对2020年取水许可规范化管理及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取水许可证延续不及时,系统维护不及时,部分取用水户取水许可证信息与水资源税税源信息不匹配,水务、税务和行政审批部门信息共享不及时等问题,为全面规范取用水行为,逐步提升水资源管理精细化水平,青岛市水务管理局建立多部门协作机制,加强取水许可规范化管理。

  一是加强规范要求。市水务部门与市行政审批、市税务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取水许可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青水资〔2021〕112号),向各区(市)水务主管部门印发了《关于做好取水许可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青水资〔2021〕59号),从横向和纵向两方面对各区(市)加强工作指导。

  二是落实信息共享。行政审批部门负责取水许可审批工作,水务部门负责取水许可的事中事后监管,税务部门负责水资源税的征收工作,各区(市)格外的重视,水务、行政审批和税务部门落实信息共享,及时汇交相关信息。

  三是做好系统维护。行政审批、水务和税务部门依据职责,及时做好全国取水许可电子证照信息整编和数据交换平台、山东省水资源税信息管理、金税三期等有关系统的维护工作。

  四是加强信息比对。依据《山东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水务部门和税务部门对每季度核定水量和所属期水资源税纳税人申报水量进行比对,建立整改台账,察觉缺陷及时移交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做处理,立查立改。

  五是提前谋划、落实到户。2021年取水许可证到期的取用水户,各区(市)水务主管部门应提前告知取用水户到取水许可行政审批部门办理延续手续,提醒取用水户提前做好用水规划和产业用水分析调整,防止因取水许可未延续导致生产生活用水紧张的情况。

  六是建立预警机制。做好取水监测计量设施运维,建立预警管理机制,采用“月调度、季汇总、年统计”的方式,对取用水量接近计划数、许可数的进行临界预警,对超计划用水和超许可用水及时有效地发现及时整改。

  七是加大非法取水排查整治力度。加大取用水有关规定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教育,开展辖区内非法取水摸底排查,察觉缺陷及时移交执法部门。

  八是纳入年底考核。市级有关部门将采用核查资料、抽查等方式对各区(市)取水许可规范化管理情况做检查,检查结果纳入年底考核。

  取水许可规范化管理工作涉及部门较多,水务、行政审批、税务部门通过建立协作机制,共同做好我市取水许可规范化管理工作,确保辖区内取水有许可、用水有计量、缴税按水量、违法必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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