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岳阳市水资源保护规划》意见的通知

来源: 产品中心 | 时间:2023-12-01

  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有关法律法规,现将我局编制的《岳阳市水资源保护规划》有关内容予以公开征求意见,如有建议和意见的请于2016年2月26日书面向我局反馈。(联系电线,联系人:谢王华、易添贵)

  按照2011年中央1号文件《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以及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的精神,落实国务院批复的《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2010~2030年)》总体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结合《国务院关于快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12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国务院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2015〕75号),以及变化环境下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战略布局对水资源保障的需求,树立水资源保护主动防控的思想,遵循“水量、水质、水生态”三位一体的规划思路,建立水资源保护的指标约束体系,以水源安全保障为主线,以水功能区达标、维护江河湖库健康为重点,强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全方面推进水功能区保护、入河排污口整治、内源治理与面源控制、水生态保护与修复、饮用水资源地保护、地下水资源保护、水资源综合管理等各项工程与非工程措施,完善水资源保护工作的重点任务和工作抓手,建立水资源保护工作的支撑体系和保障体系,实现水资源保护从被动治理到主动保护的转变,全面落实习关于“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保障水安全重要讲话精神,展现“江河无险、旱涝无忧、水清流畅、绿色巴陵”的水利现代化愿景,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1)坚持人水和谐、持续发展的原则。人水和谐就是坚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以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决经济发展和人类活动影响加剧引发的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等水问题,促进人水和谐,坚持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遵循节水优先的方针,使有限的水资源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逐步的提升提供长久支撑,为构建水生态文明社会提供基本保障。

  (2)坚持保护优先、合理修复的原则。针对人类活动对河湖水环境、ECO等的影响,着力实现从事后治理向事前保护转变,从人工建设为主向自然恢复为主转变。落实各项监管措施,规范各种经济社会活动,防止造成新的人为水资源和生态破坏,维持水环境和水ECO基本功能,从源头上遏制水生态系统恶化趋势。根据长江流域和区域水生态状况和水资源条件,按照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科学合理的原则,确定远近结合、现实可行的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的目标和方案。

  (3)坚持科学评估、系统规划的原则。合理划分不一样的层次的规划单元,科学评估其水资源质量和水生态状况,明确存在的问题;以规划单元水资源的属性和条件为基础,最大限度地考虑水环境、水生态保护和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分区分类指导,提出水资源保护总体布局;分析和确定各规划单元水资源现状和生态保护需求,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以及不一样的区域间资源开发利用与水资源保护关系。

  (4)坚持统筹协调、综合治理的原则。既要着眼整体利益,又要妥善协调地区之间、行业之间和上下游、左右岸的关系,以及城市和农村等之间的关系,维护有关各方合法利益;既要考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需要,服务于国家和区域重大经济战略布局,又要考虑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多措并举、综合治理,把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结合起来。在其规划原则、规划目标方面,应把水资源保护利用与海绵城市建设、河湖水系生态修复与黑臭水体治理相结合,从源头、过程和末端上加大治理保护的方法,以实现水安全、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和水文化的和谐统一。

  (5)坚持强化监控、严格管理的原则。按照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要求,强化水资源监控,确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严控入河湖排污总量,逐步完善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协调机制。

  本次规划现状调查评价阶段各项基础数据,要求采用2012年基准年数据来进行现状调查评价;对于缺少2012年基准年数据的地区,采用近三年调查资料;对资料缺乏的地区做必要的补充调查或监测。

  规划近期(2020年)目标:到2020年,主要江河湖库水功能区水质显著改善,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80%以上;城镇供水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地下水资源储备能力明显提高;主要江河湖泊水生态系统得到基本保护,河湖生态水量得到基本保证;重要生态保护区、水源涵养区、江河源头区和湿地得到一定效果保护;受损的重要地表水和地下水ECO得到初步修复,水生态恶化的趋势得到遏制;基本建成水资源保护和河湖健康保障体系。

  规划远期(2030年)目标:到2030年,江河湖库水功能区基本实现达标,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95%以上,主要污染物入河湖总量控制在水功能区纳污能力的范围以内,重点地区地下水水质显著改善;主要江河湖泊水ECO得到全面保护,河湖生态水量得到全面保证;受损的重要地表水和地下水生态系统基本得到修复;建立完善的水资源保护和河湖健康保障体系。

  总体规划——依据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和水资源保护面临的新形势,以保障流域水资源与水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为目标,统筹协调相关规划,进行水资源保护规划顶层设计。开展地表水功能区划复核;完善浅层地下水功能区;结合分区功能定位,统筹考虑水量、水质、水生态,提出规划方案整体设计和各类保护的方法总体布局;规划水资源保护工程和非工程措施体系;提出规划实施意见和保障措施。

  水量保障措施规划——明确生态需水量保障目标,提出河道内生态基流、敏感生态需水、湖泊湿地适宜生态水位要求,并制定生态需水保障方案。开展地下水功能区开发现状调查评价,合理确定地下水功能区水量及水位控制目标,制定地下水水位及水量控制方案与措施。

  水质保护的方法规划——开展水功能区现状水质达标分析,协调确定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目标;在核定水功能区纳污能力的基础上,确定污染物入河控制量,并提出分解技术方案;制定入河排污口布局与整治措施;提出内源治理与面源控制要求;统筹提出重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措施及应急备用方案;合理确定地下水功能区水质保护目标,制定地下水水质保护方案与措施。

  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规划——明确水生态各类型保护和修复的方向和重点,确定不一样水ECO保护和修复的措施定位,提出水ECO保护与修复总体布局。提出重要生境维护、重要湿地保护、生态敏感区保护与修复及水生态监测等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措施。

  针对以上规划任务,须开展以下8个方面的专题规划:1、污染物入河总量控制及纳污能力复核;2、入河排污口整治与布局;3、内源治理与面源控制;4、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5、地下水资源保护规划;6、饮用水水源地保护;7、水资源保护监测;8、综合管理。

  本规划主要以流域及区域内重要干支流控制断面生态基流和敏感生态需水满足程度作为水量保障控制指标。

  本次规划主要以控制断面水质目标和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作为水质保护控制指标。

  控制断面水质目标——以水文系统现有在监测的江河湖泊控制断面为主,必要时可适当增加控制断面。

  控制断面水质标准的确定,主要是依据断面所在水功能区的水质目标确定,选择高锰酸盐指数和氨氮作为指标,重要湖泊及水库断面增加总磷、总氮指标。

  根据水生态系统保护要求,结合真实的情况,本次规划选取纵向连通性作为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控制指标。

  根据《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有关技术大纲及技术细则,将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状况指数作为控制指标。

  选取地下水开采率、地下水功能区水位达标率和地下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控制指标。

  (1)地下水开采率是一定区域地下水的实际开采量与地下水可开采量(允许开采量)的比值。

  (2)地下水功能区水位达标率是一定区域内地下水功能区监测控制点实测水位值达到功能区水位控制目标的地下水功能区数量占区内所有地下水功能区数量的比率,采用百分数表示。

  (3)地下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是一定区域内地下水功能区监测控制点实测水质达到功能区水质保护目标的地下水功能区数量占区内所有地下水功能区数量的比率,采用百分数表示。

  主要规划思路是:以《湖南省水资源综合规划》、《岳阳市水功能区划》等成果为基础,补充收集近年来水资源保护的有关的资料,通过现状评价,分析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在规划方案整体设计和各类保护的方法总体布局基础上,采取岳阳市规划与长江流域、洞庭湖流域规划相协调的方式开展规划工作,完善污染物入河量分阶段控制方案,提出包括入河排污口布局与整治、内源治理与面源控制、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地下水资源保护、水ECO保护与修复、水资源保护监测与综合管理等规划措施和方案,对措施做到合理配置与安排,并提出规划保障措施。

  (1)按地表水功能区、地下水功能区等不一样规划单元,提出各流域、区域的水资源保护规划总体布局,干支流应统筹考虑措施布局。

  (2)对影响全局的战略措施应重点研究;战略措施的布局应在流域水资源保护和河湖健康保障体系构建中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

  (3)流域水资源保护总体方案应尽可能满足流域保护治理开发任务的基础要求,并做到技术上可行、又具有较大的经济、社会和环境的综合效益。

  (4)应依据环境现状、规划目标和经济发展水平,提出重点规划区域及其水资源保护工程措施布局。

  在明确生态水量保障需求目标基础上,针对重要控制断面提出河道内生态基流、湖泊湿地适宜生态水位要求,并制定生态需水保障方案;合理确定地下水功能区水量及水位控制目标,制定地下水水位及水量保护方案与措施。

  根据流域水资源保护的条件与特点,按照统筹协调和突出重点的原则,协调各行业、区域规划,针对江河源头、重要饮用水源地保护区、重要城市河段、重要支流、重要湖库、河口等地区,提出水质保护的方法布局。在拟定污染物入河量控制方案的基础上,依据入河排污口布局方案,针对需整治的入河排污口及相应的水域,拟定优化整治措施方案;加强主要河流、湖泊的水污染综合治理,在问题突出的重要湖库、饮用水源地及重要农业生产区域提出面源及内源污染控制工程方案;开展水资源保护监测,包括水功能区水质监测、入河排污口监测、饮用水水源地监测等;建立健全水资源保护法规与制度建设、监督管理体制与机制建设、科学研究与技术推广应用。

  明确水生态保护和修复的方向和重点,结合水质保护和生态需水保障,确定不一样水ECO保护和修复的措施定位,提出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总体布局;提出重要控制断面的生态需水保障、生态补水、水质改善、生境保护与修复、河湖滨缓冲带修复等工程与非工程措施。

  根据水功能区划及水域纳污能力和限排总量控制要求,在满足流域水资源承载力和水环境承载力的基础上,从水资源保护和河湖健康保障的角度,采取工程措施提高水环境容量和水体自净能力:主要有水工程调度、引水减污、疏浚清淤等工程措施。通过工程与非工程措施,修复已经破坏的生态环境。如湿地的恢复与保护的方法,退耕还林、还草、还湖、截污治污、防洪排涝措施等。通过水资源的合理配置,使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得以兼顾。解决水资源短缺地区的河道断流等生态问题。

  在对地下水功能区划分的基础上,根据不一样的区域和不一样地下水的功能特点和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要求,针对其利用与保护状况,制定不同地下水功能区利用与保护的目标,提出分区分类地下水开发利用和保护修复的对策措施。

  对地下水超采的区域,要通过节约用水、水资源合理配置和联合调度等措施,逐步压缩地下水开采量,实现地下水的补排平衡,修复与保护地下水;对地下水遭到污染的区域,要控制污染源,加强保护与治理修复,根据水质状况和用水户的使用上的要求,合理的安排开发利用;对有一定开采潜力和开发利用需求的区域,要合理开采地下水,科学确定地下水开发利用规模;深层承压水主要作为战略储备水源和部分分散的生活用水水源,规划期内不能新增开采量,已开采且造成环境地质问题或导致地下水状况发生恶化的区域,要压缩开采量。

  本次岳阳市水功能区纳污能力的复核在结合入河排污口调查成果、设计条件变化及其他相关规划、调查成果的基础上,对全市水功能区纳污能力进行了复核。

  (2)根据入河排污口和入河排污量调查成果,需按现状入河污染物量确定纳污能力的水功能区 。

  (3)水利工程建设造成设计条件变更的水功能区。如:河道上筑坝式电站建设,造成水功能区设计流量变化的。

  在对岳阳市水功能区纳污能力做复核时,对一级功能区中的保护区、保留区和缓冲区考虑禁止排污,设定纳污能力为零,二级功能区中水库型的饮用水源区,由于其自净能力会比较低,且以饮用水源为主导功能,因此为保证水源质量,对其纳污能力规定为零。

  主要纳污水体为各类开发利用区,将纳污能力核查分解到各个具体的功能区,得到各个功能区的纳污能力情况,再对整个岳阳市的总体纳污能力进行统计,得到岳阳市水功能区的纳污能力情况,具体见附表十二。

  规划对岳阳市主要纳污水体的纳污能力复核结果为:现状年COD纳污能力为22889.12t/a,氨氮纳污能力为9743.10t/a;近期规划水平年2020年COD纳污能力为20600.21t/a,氨氮纳污能力为8768.79t/a。远期规划水平年2030年的COD纳污能力为18540.19t/a,氨氮纳污能力为7891.91t/a。

  对比《湖南省水功能区纳污能力控制方案》中的岳阳市水体纳污能力,方案中的岳阳市各水功能区现状年COD纳污能力为22889.12 t/a,氨氮纳污能力为9743.10t/a。因此,本规划复核结果与控制方案基本相符。

  根据各水功能区的现状污染物的排放量和该功能区的纳污能力,考虑污水处理现状,提出污染物的控制排放量和现状削减量,主要是根据以下原则进行确定:

  对于现状污染物排放量大于水功能区的纳污能力(即现状水质不能够满足规划目标)的功能区,污染物控制排放量等于水功能区的纳污能力,污染物现状削减量等于现状污染物排放量与污染物控制排放量之差。

  对于现状污染物排放量小于等于水功能区的纳污能力(即现状水质能满足规划目标)的功能区,污染物控制排放量等于现状污染物排放量,不计算污染物现状削减量。

  岳阳市各主要纳污水功能区COD、氨氮的控制排放量和现状削减量情况见附表十三。

  根据规划水平年的纳污能力复核结果,对比污染物现状排放量,对其进行总量控制,规划水平年的污染物控制总量按以下原则进行确定:

  (1)对于污染物排放量小于等于水功能区纳污能力,各水平年污染物控制排放量按现状排放量控制。

  (2)对于现状排污量大于远期规划水平年污染物控制排放量(即现状水质不能够满足规划目标)的功能区,其规划水平年污染物排放量应在现状排污量的基础上进行削减,以使其污染物排放量不超过规划水平年控制排放量,总现状削减量等于现状排污量与规划水平年控制排放量之差。具体确定各水平年的控制排放量时,主要考虑如下因素:

  1) 规划河段水质现状、水污染治理的规划、实施水污染治理的经济能力、目前水污染治理程度及进一步治理的潜力,并考虑对临近地区的影响。

  2) 对于目前水质污染严重、迫切地需要进行治理、且有一定治理能力的地区或水污染严重以至对临近地区社会经济或人民生产生活造成影响的地区,其近期规划水平年污染物控制排放量应偏严考虑。

  3) 对于水污染并不严重而目前限于经济能力等原因无法在较大程度上治理水污染或目前污水处理率已经较高、进一步治理难度较大的地区,其近期规划水平年污染物控制排放量适当放宽。

  岳阳市各主要纳污水功能区规划水平年COD和氨氮的控制排放量和分期削减量见附表十六。

  岳阳市已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19座,日解决能力55.1万立方米/天,其中规模较大的污水处理厂有13座,总体污水设计能力51万立方米/天。

  根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原则及划分方法(详见附录六、附录七),以及《岳阳市水功能区划》对岳阳市重要饮用水源地进行保护区划分,详见附表十七。

  重要饮用水水源地根据真实的情况设置隔离防护设施,包括物理隔离设施(护栏、围网等)和生物隔离设施(如防护林等),防止人类活动等对水源地保护和管理的干扰,拦截污染物立即进入水源保护区。

  隔离工程原则上沿水源保护区的边界建设,同时考虑水源保护区的详细情况。按上述的建设原则,在本规划中,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选择采用物理隔离设施,在水源保护区的边界建护栏、围网等。隔离防护栏参考价格约为300元/m。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标一般设立于保护区陆域界线的端点处。随保护区域形状不相同,在相应形状顶端设置界标,如为多边形即设置在多边形各定点,弧形或圆形时则设置在四个方向端点或圆弧顶点,也可结合水源地护栏围网等隔离防护工程设立界标。可依据环境管理需要在人群易见、活动处(如交叉路口,绿地休闲区等)设立界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标的设立应考虑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合理的对界标设立数量和分布进行设置。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交通警示牌设在保护区的道路或航道的进入点及驶出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道路警示牌设置于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范围内的主干道、高速公路等道路旁。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宣传牌设立位置可结合实际需要在适当的位置设立饮用水源保护区宣传牌。可根据实际的需求设计宣传牌上的图形和文字,如介绍当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地形地貌、保护现状、管理要求等。

  依据《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目标要求》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的规定,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向水域排放污水,已设置排污口必须拆除,禁止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别的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二级保护区内无入河排污口,无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无污染饮用水水体的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无固态废料贮存、堆放场所,禁止使用含磷洗涤剂、农药和化肥;准保护区内,没有对水体产生严重污染的建设项目,没有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堆放场所和处置场所;准保护区内直接或间接向水域排放的废水,一定要符合国家及地方规定的废水排放标准。

  本规划调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源综合整治工程包括水污染治理工程、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畜禽养殖面源污染控制、农田径流控制、交通设施污染防治设施以及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针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生活垃圾污水排放现状,对区内城镇农村里的生活污水进行处理,处理后排放的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

  生活垃圾污水由排水系统收集后,进入调节池,进行均质均量,由提升泵送进行复合生物处理系统,在各类不同功能的填料及附着其上的微生物的物理吸附、生物降解作用下,拦截颗粒物质,降低污水有机污染物浓度,去除部分氨氮,然后流入人工湿地,在此绝大部分有机污染物通过生物氧化、吸附得以降解,出水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第二时段的一级标准,然后外排。由格栅截留下的杂物定期人工清理装入小车倾倒垃圾场,污泥至污泥压滤机脱水后作肥料(达到农用标准)或送至填埋场处置。

  近年来,我市大力开展集中式污水处理设备建设,对完成污染减排任务和提升水环境质量发挥了及其重要的作用,但集中式污水处理设备的建设运行仍存在不少问题,主要体现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能力不够;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影响旁边的环境;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管网建设改造投资巨大,工程难度高、效果差。选择和发展因地制宜的分散式生活垃圾污水处理技术已成为国内外城镇污水处理的一种新理念。将分散式污水处理作为集中式污水处理的有效补充,推广分散式污水处理设备的建设,切实转变观念,科学规划分散式污水处理设备建设;将分散式污水处理纳入减排核算;建立污水分散处理技术体系;制定分散处理优惠政策;加强政府监督管理职能;完善污水净化处理收费制度。

  目前我市城镇饮用水水源都较为单一,如遇上连续干旱年、特殊干旱年及突发污染事故的发生,风险程度较高,因此,建设应急饮用水水源和备用水源工程建设,是提高政府应对涉及公共危机的水源地突发事件的能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措施。

  应急水源的水量、水质应符合标准要求,具备替代或置换应急饮用水的条件,工程应距离城镇相对较近,方便取水,工程措施是应急性质的。

  目前岳阳市没有普遍开展地下水、大气降水水质监测,地表水监测范围有洞庭湖、长江、湘江、汨罗江、新墙河、华容河等6个主要水源,仅有地表水水质监测断面26个,尚没有建设地下水水质监测站。而岳阳市共有100km2以上河流84条,大中型水库有24座,但由于水质监测站点少,现有站网尚不能全面反映全市水体的水质状况。对全面掌握和控制全市主要江河、湖库、地下水、大气降水的水体质量状况,加强水资源保护管理,具有明显局限性。

  本着统一高效的原则,以流域为单元,统筹考虑上下游和各区域间的关系,将地方站网规划与流域站网规划相结合,进行统一规划。

  充分利用现有水质监测站网、水文站网和雨量站网,建立与完善地表水监测站网、水监测站网、大气降水监测站网,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建设。

  以掌握全市水资源质量的时空变化和动态变化为最大的目的,为水资源保护与管理及水资源开发利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结合我市真实的情况和水污染特点等,针对明显问题因地制宜地建立快速应急监测、自动监测、动态监测系统,满足水资源保护与管理部门实时掌握水质信息的要求。

  结合我市社会经济现状与发展需求,对全市地表水监测站网、地下水监测站网、大气降水监测站网做全面规划,分步实施。

  监测机构的设置和规模与各类监测站网的分布状况有机的结合,做到机构建设与水资源管理体制相适应,提高水质监测能力与管理上的水准,促进水质监测事业的发展,以适应新形势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的需要。

  能力建设应与各类监测站网的分布状况有机的结合,做到能力建设与水资源保护管理相适应,充足表现监测为管理服务,管理依靠监测的宗旨。

  按实验室建设标准和规范进行实验室基础设施、仪器设施以及信息系统建设,提高各级水环境监测中心的测试能力、测试精度、信息传输与处理水平。

  建立快速、准确、高效的应急监测系统和水质信息传递与管理系统,能在较复杂的环境条件下完成应急监测任务,并及时传递、处理水质监测信息;满足长期、中期、短期水资源管理决策、调度和指挥的实时要求。

  能力建设与所承担的监测任务相匹配,常规监测(地表水、地下水、大气降水监测)与生物监测、有机污染物监测以及沉降物监测等有机结合,统一规划,分期实施,并保持与国内外监测技术水平的发展相适应。

  a.全市范围内初步建成与国家级和省级地表水监测站网相匹配的地市级地表水监测站网,全市地表水水质监测网络体系基本形成。

  b.完成全市省界水质站点、地(市)界水质站点的设置;主要省界、地市界水质站投入正常运行。

  c.完成全市干流、主要支流及水库城市重要供水水源地(主要是生活饮用水,其次是工业用水和农业用水)和其它对地方经济具有重大影响的供水水源地水质站的设置,并逐步投入正常运行。

  d.完成全市干流、主要支流及水库入河排污口水质监测断面的设置,重要地区的主要排污口水质站逐步投入正常运行。

  e.完成岳阳市主要饮用水水源地河段自动监测站的设置,并逐步投入正常运行。

  a.监测站网建设方面,完成跨县(县级市)行政区的县界水质站点的设置,主要县界水质站投入正常运行。全市的国家级、省级、地市和县级四级监测站有机地结合,初步实现全市监测站网的优化布局。

  b.在主要江河湖库及重点城市或区域的水资源质量站、重要的或敏感的界河(包括省界、重要的地市界)水质站、主要供水水源地水质站和入河排污口水质站等站点建设自动监测站,形成自动监测站网,实现连续实时监测和信息传递与处理。

  地表水监测站网是为了及时掌握我市辖区内河流及各级行政区域水资源质与量的变化状况,为市、县各级政府保护和管理水资源提供质量评价及趋势变化分析而设置的水质站网和水量站网。地表水站网包括水资源质量站、界河站、供水水源地站、入河排污口站、水库水质站等。

  为全面掌握全市地表水水资源质量基本情况、水质时空变化和水体纳污总量,满足水资源开发利用、纳污总量控制与监督的要求,本次规划全市共规划了223个地表水监测站。规划站网的详细情况详见表4.1-1。

  地表水各类水质站监测项目和频次应满足《水环境监测规范》(SL219—98)和相应的国家标准规范的有关法律法规,满足所监测区域或所在水功能区水环境质量评价的要求,并逐步开展水体沉积物、微量有机污染物和水生生物等类型的特定项目监测。

  在监测能力现状调查与分析的基础上,按照各监测机构承担的工作任务,制定能力建设方案,保障规划实施后水资源保护监测工作顺利开展,满足水资源保护与管理需求。

  水质信息服务系统由水质信息管理系统和水质决策支持系统组成。水质信息管理系统包括水环境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LIMS)、水质数据库管理系统、信息处理与发布系统。水质决策支持系统包括水资源质量预警预报系统、水资源质量专家智能系统。

  通过水质信息服务系统建设,健全信息传输系统,基本建成决策支持系统,在中心实验室完成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实现省中心、分中心与自动监测站、移动实验室之间的实时通讯和传输;实现国家级监测站之间实时通讯、信息采集和传输;决策支持系统中预警预报系统开始发挥作用,能及时对水环境污染事故发出预测和预报。监测与管理工作将全面实现网络化、自动化。

  建设内容为:实现监管中心及管理系统建设,开发好水质信息服务系统软件,建成水质数据库管理系统、水质信息处理与发布系统;建立水质信息服务系统;水质决策支持系统中水质预警预报系统开始发挥作用,能及时对水环境污染事故发出预测和预报;各分中心建成水环境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全面实现水资源监测和管理工作网络化、自动化。

  岳阳市共设有25个水质监测站点对河道水体、省界河流水体及城市供水水源地等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测;由于尚未建设水环境监测分中心实验室,所采集各常规监测项目水体样本,均需送至省中心及长沙分中心监测分析,水样采集送检十分不便,时效性差;同时,对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监测能力严重不足。

  为适应新时期水资源管理与保护工作的需要,基于岳阳市水资源统一管理、水资源水环境保护、水库优化调度、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水功能区和重大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监测、以及地方经济建设和人民饮水安全等方面的需求,也为解决水质监测站送样、分析难的问题,迫切地需要在岳阳建立岳阳水环境监测分中心实验室。岳阳市水文局即将建设成立水环境监测中心,规划新建实验室办公室面积900m2,计划建设投资790万、装修投资200万。

  仪器设施建设主要是为各监测机构配备采(送)样车、水质水量监测设备、应急监测设备和水生态监测设备。配备仪器设备的种类和数量参照《水文基础设施及技术装备标准》(SL276)以及《水环境监测实验室等级评判标准》并结合各级监测机构承担的监测任务确定。各中心常规监测仪器设施和大型监测仪器设施(包括采样设备和室内分析设备)的配置应满足相应站网规划目标要求,并依据使用年限或仪器状况与精度加以更新、换代。

  市中心监测能力建设完成后能够很好的满足《地表水环境品质衡量准则》(GB3838-2002)所列基本项目、补充参数和部分特定项目的监测。

  自动站建设的主要任务是在规划的水功能区、饮用水水源地、入河排污口和地下水建设自动站,明确新建站点仪器设施配置及建设时间,监测指标的选取应能够反映所监控对象的污染特征。新规划建设的自动监测站,其仪器设施建设标准参见《水文基础设施及技术装备标准》(SL276)及相关标准。

  断面标识建设主要任务是为水质监测断面进行立碑标识。2020年以前建设的水质监测站,在2020水平年进行,2021年至2030年建设的水质监测站,在2030水平年进行断面标识建设。

  参照《水环境监测实验室等级评判标准》并结合监测机构业务发展需要,各实验室应明确近、远期水平年各级监测机构不同技术职称、学历结构人员数量建设方案。

  地下水资源和地表水资源均属国家所有,水资源的勘查、开发利用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要求,取得水行政主任部门的许可证方能进行。水行政主任部门应对所辖区域地表水及地下水资源的勘查、开发利用进行统一地、有效地规划、管理,开发利用必须在相应的功能区内进行,一定要通过水资源论证方能发给取水许可证。

  水资源保护涉及到陆域控制、取水许可、河道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应根据水资源管理的需要尽快制定或完善《水资源保护条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条例》、《监测预警制度等配套法规》,同时,根据近期水功能区管理工作重点,制定或完善《供水水源地管理办法》、《纳污总量控制管理办法》等法规。

  水资源保护规划划定为水资源保护和管理提供了基本的依据。为保证水资源保护目标的实现,《岳阳市水功能区划》确立了水功能区划分及管理体制、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变更程序、水功能区日常管理制度等,各级、各部门应在具体的水行政管理中切实执行。根据岳阳市各项规划和真实的情况,明确各水功能区段限制和禁止的开发利用活动。明确保护区内禁止进行影响水资源保护、自然生态系统及珍稀濒危物种保护的开发利用活动;保留区作为今后水资源可持续利用预留的水域,原则上应维持现状水质;在缓冲区内做开发利用活动,原则上不可以影响相邻水功能区的使用功能;在开发利用区进一步明确开发范围、程度, 在源头水保护区明确不同的保护等级、禁止的项目,对不满足计划要求的,需要退出的或需要采取整治措施的项目,明确处置办法等。《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条例》要明确饮用水水源保护的标准和方法应针对河道型、湖库型、地下水等不一样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特点进行保护。《纳污总量控制管理办法》要以水功能区管理为载体、

  强化江河湖泊水资源保护,依据水功能区划,研究提出分阶段入河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等。

  水行政主任部门负责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的监督和管理,要研究建立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协调机制、生态补偿机制、生态需水保障机制、饮用水水源应急管理机制、公众参与和媒体监督机制。从各流域综合开发治理的战略高度出发,要从植被、水资源调蓄、水污染防治、生态需水保障、饮用水水源应急管理、水利工程设施,经济发展与环境要求等方面统筹考虑,为水污染控制的实现创造有利的条件。

  深化水资源保护体制与机制创新工作,坚持政府作用和市场机制协同发力,以政府为主导,推进水资源保护一体化建设;开展水权研究,利用价格杠杆,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水资源保护事业;建立水源涵养区生态补偿机制;建立水资源承载力预警机制;建立长效的水资源保护投入机制,逐步建立政府主导、社会筹资、市场运行、企业开发的水务良性运行机制。

  要创新水资源保护管理体制,推进水务一体化制度,整合水利、供水、排水三大行业,归并城乡水利、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及回用、水资源管理、水环境整治等涉水职能,将分散在各行政部门中的有关涉水职能与水行政主管部门现有的管理职能合并,建立以水利部门为核心的城乡水务一体化管理机构。建立事权清晰、分工明确、行为规范、运转协调的水资源管理工作机制,实现水资源统一管理。加快完善供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的统一管理体制和水源地保护、水生态修复等方面的协调机制,加强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逐步建立政企分开、政事分开、责权明晰、运转协调的水务管理体制。充分的发挥水务管理体制优势,积极地推进水务行业市场化改革进程,逐步建立政府主导、社会筹资、市场运行、企业开发的水务良性运行机制。

  开展江河湖库水权分配研究,推进水权交易试点,培育水市场;严格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制度,科学核定用水户的使用权限,确权登记,建立用途管理制度;加强水资源费的征收管理;建立奖励惩罚机制;重点做好水价改革,充分的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

  优化水资源价格制度体系,利用价格杠杆,引导全民全社会自觉参与到水资源保护事业中来。区分供水的公益性和经营性,建立更多考虑市场供求关系的定价机制,促进节约用水。及时作出调整自来水价格,污水处理水费、污水排放费、重新制定再生水价格,推行阶梯式水价、污水排放费及污水处理费,建立超计划、超标准累进加价制度;对水资源保护及高效利用水资源产业实行税收补贴,鼓励资本流向水资源保护产业。污水处理费应针对不一样性质的污水,采取差别化计费方式,合理确定居民生活、工业、商业服务以及其它行业不同的污水处理排放费标准。根据“补偿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则,调整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污水处理费应保证污水处理企业的正常运行。在保证安全使用再生水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再生水价格,要与自来水价格、甚至地表水资源费价格保持适当差价,引导工业、市政设施、城市绿化、城市景观等行业使用再生水,研究制定鼓励生产和使用再生水的有关标准优惠政策,降低再生水生产和使用成本。

  加强和创新河湖管理,基于“受益者付费,受限者补偿”原则,根据ECO服务价值、生态保护成本、发展机会成本,科学建立水生态补偿机制,促进和保障水ECO保护与修复,实现人水和谐;重点针对水库水源生态涵养区,制定生态补偿机制,利用生态补偿费,推进生态保护区内造林休耕、生态农业、水资源水生态保护管理工程等建设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补贴。水源涵养生态补偿费用在水资源费、污水排放费中专项列支。

  建立资源环境承载力预警响应机制,建立水资源承载力监控体系,开展定期监控;设立水资源承载力综合指数,设置预警控制线和响应线;建立水资源承载力动态数据库和分析、预警系统;建立水资源承载力公示制度。充分的发挥水资源环境承载力的指标作用,以承载力为依据,合理确定产业规模,对国土规划目标、任务和主要内容做适当调整。做好预警应对工作,及时落实好限产、限排等污染防控措施;对用水总量和排污总量已达到或者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取退水,对用水总量和排污总量已经接近控制指标的地区,限制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取退水。

  (1)加强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建立健全地下水资源的“开”、“取”、“节”、“用”、“管”网络体系,编制地下水资源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采用多种形式通过媒体不断进行“水法”和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使人们逐步的提升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的意识。

  (2)制定、完善地下水分区管理的相关规划、法规。根据地下水功能区设定的各分区地下水目标,制定地下水保护范围的。根据地下水功能区确定的治理目标,制定各保护范围落实保护的方法的相关规章、法规等。严格地下水许可管理,限制一、二级保护区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类型,禁止在保护区新建高污染行业。

  (3)水行政管理部门以社区、居委会(村委会)为单位,对地下水开采井按统一表格登记造册,强化取水许可证的登记发放和管理,强化水资源费征收,并将水资源费切实地下水水资源管理与保护。

  (4)加强城市节约用水管理,科学合理规划利用水资源,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鼓励城市节约用水的科学技术探讨研究,推广先进的技术,提高城市节约用水科学技术水平。鼓励单位、个人投资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实施建设和试用再生水,提高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率。

  (5)采用价格杠杆等多种手段,调整优化用水结构,优先保障生活供水,提倡优质地下水用于非食品类行业的开采和使用,限制普通工业、农业灌溉开采和使用。

  (6)强化取水建筑物的施工管理。新施工的应急供水井,对于符合饮用天然矿泉水标准,在非应急时段,要限制开采量的前提下,将这种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让优水得到优用。对不符和饮用天然矿泉水标准的供水井,除特殊饮用需求外,非应急时段不宜开采。

  遇突发性污染事件,按照流域重要供水水源地保护应急预案和相关处置程序,制定并落实妥善、有效的处置方案。根据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影响区域、严重程度和水体污染、水生态污染的特点,实施分级响应、分类处置,尽可能减小突发性水污染事件造成的危害范围和社会影响。

  水源地突发水污染事故后,按国家规定由属地人民政府实施统一应急处置。发生供水安全事故,需要实施跨市州行政区域水资源应急调度的,由省级水行政主任部门对各重要水工程下达调度指令。

  防汛抗旱期间发生供水安全事故,需要实施水资源应急调度的,由省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下达调度指令。

  在突发水污染事故等特殊时段,增加水源地和备用水源地监测次数和监测点,及时掌握水质状况,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发生,提高水污染事件的防范和处理能力。

  水资源保护管理需要较为完整的规划体系作支撑。水资源保护应重视相关规划体系建设,积极开展有关技术研究,编制《岳阳市水资源综合规划》,开展《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规划》等专题规划研究,为水资源保护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充分发挥相关机构科技委机构的作用,联合高校、科研院所成立水资源保护科学技术创新组织,建立水资源保护科技共享平台;建设水资源水生态实验站和专业实验基地等科学技术创新研究平台,切实提高水资源保护科学技术创新发展能力。

  跟踪水资源保护科学发展的新趋势,针对水资源保护关键技术问题,加强科技攻关和研发技术。重点加强总量控制、用水效率、限排总量指标考核体系,水源生态涵养区划定,生态补偿机制,水权确立机制,河湖管理生态蓝线,水资源价格体系,水资源承载力及其预警技术,污水处理与回用技术,地下水保护管理技术、节水灌溉技术,城市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城市雨水利用,洪水资源化,水资源、水生态监测与评估技术,水资源保护管理信息化技术等研究,提高水资源保护技术水平。

  河湖健康评估是河流管理的一种评估工具,加强河流健康评价指标体系研究,结合评估河段的自然、水文、水质、生态特征特征和社会服务功能,因地制宜制定河流健康的评估标准,重点分析对于河流健康的主要胁迫因子。在自然条件方面,综合气象、水文、生物群落、植被等多种因素,明确具体河流的健康定位;在人为干扰方面,分析水体污染、过度取水、土地利用和城市化、水流的人工控制、河道的人工改造等因素影响强度,发现对于ECO的主要胁迫因子。积极开展河湖健康评估工作,评估成果可为水资源保护提供技术支撑。

  加强水量水质等水资源要素自动监测设备应用研究,加强全球定位系统、遥感探测及雷达技术,水上及水下三维扫描技术应用研究,加强水生态监测技术的推广与应用。

  落实水资源保护行政首长负责制,把水资源保护工作纳入本级政府年度工作考核内容。成立水资源督察办公室,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并明确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相应的责任。

  着重加强基层水资源保护管理队伍建设,结合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推进基层水资源保护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保持队伍的稳定性。把建立“人才工程”放在科技兴水的主导地位,健全水资源管理队伍建设机制,建立人尽其才、适才适岗的选人用人机制和促进人才成长、积极性发挥的激励保障机制;建立水资源管理队伍人才教育培训机制,加大技术培养和训练力度,改善人员结构,配备熟悉节约用水、供排水、污水处理的专业人才,提高水资源管理技术人员整体素质。

  加强层级监督,制定出台水资源管理工作的考核奖励办法,建立激励机制,对基层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和定期考核,推动水资源保护工作深入开展;推进水资源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分清市区责权,规范流程,严格监管;大力推进规划水资源论证制度,强化水资源对区域发展、产业布局、城市建设等约束作用;逐渐完备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相结合水资源管理体制,市里做好上下游协调、水量分配;地方要对具体项目做好科学论证、严格审批把关和监督管理。建立综合配套、保障有力的政策法规支撑体系和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水资源保护行政执法体制。

  加大水资源保护宣传力度,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和公众行为,培育生态价值观和生态伦理观理念,推行以低碳为基础的绿色消费生活方式,树立每个人都是责任主体的思想,营造有利于水资源保护工作的社会氛围。

  设立专项水资源保护宣传经费。利用广播、报纸、电视、网络、板报、节水标语、节水知识竞赛等载体加大宣传力度,形式多样。每年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 ”、“ 节水宣传周”等进行集中宣传应不少于2次。

  强化水文化建设,通过广泛的宣传和教育等多种手段,增加公众对区域水资源状况、用水现状、水生态环境、节约用水等基础知识的了解,坚持节水教育与制度约束相结合,将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纳入基础教育,从小培养节约用水的意识,使全体公民树立起水的忧患意识和节水意识,形成“节水光荣”的社会舆论氛围,树立自觉节水的社会风尚,提倡节约用水的文明消费方式,牢固树立节水、减污一体化的理念,在全社会逐步形成节约用水的社会行为规范。

  在拟定岳阳市水资源保护的方法总体布局与方向的基础上,对应各规划单元的重点区域与主要措施方向,对打包项目进一步甄选,识别重要性与迫切性,合理的安排实施时序。经考虑,将近期项目分为优先重点、重点工程、一般工程三类。各类型项目重要性识别原则如下:

  ①现状调查评价中双指标评价结果为不达标水功能区中的排污 口整治工程、典型(示范)流域(区域)范围内各水功能区中的排污整治工程应作为优先重点;

  ②现状调查的最终结果中,水生态规划单元评价结果为水量不足型、污染破坏型、生境萎缩型、复合失衡型中涉及生态敏感区的,以及措施规划单元中重要区域范围内的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作为重点工程;

  ①已列入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内的水源地保护工程、现状调查评价中综合评价为不合格的水源地保护工程、典型(示范)流域(区域)范围内的水源地保护工程作为优先重点;

  岳阳市地下水开发利用程度较低,本次地下水资源保护的方法重点针对存在超采区的平原区。

  根据规划的目标、任务和总体布局,在落实污染物限制排放总量控制方案的基础上,规划的实施将全方面提升岳阳市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能力和对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支撑与保障能力。 规划实施的效果评价如下:

  通过污染物入河量控制、入河排污口布局与整治及内源治理与面 源控制等举措,使得岳阳市水功能区主要控制指标达标率达到95%以上,水功能区主要污染物入河量控制在限制排污总量范围以内;一般河流江段水质有明显改善,水库、湖泊等水体富营养化状况得到非常明显改善;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面迗标,流域内人口供水安全保障程度显著提高。

  根据岳阳市各县市区的水资源条件和水生态特点,通过采取生态用水配置、生态基流保障、湖泊生态水位保障、敏感生态需水保障、闸坝生态调度以及生态补水等措施,合理调配水资源,保障生态用水需求,显著改善与生态需水相关的各项生态状况评价指标,主要江河湖泊生态需水要求得到一定效果保障。

  通过采取生态需水保障、水源涵养、重要生境保护与修复以及监督管理等措施,使得流域内主要江河湖泊水生态系统基本得到修复,水生态恶化的趋势得到遏制;建立完善的水资源保护和河湖健康保障体系,水域水面率下降趋势得 到有效遏制,水生态系统稳定性显著增强,基本实现人水和谐。

  通过开展替代水源工程、开采井封填工程和人工回灌工程等措施,对地下水开采总量进行全面控制,促使浅层淡水超采区和深层承压水超采区水位持续下降的趋势得到一定效果遏制,超采区面积逐步缩小。规划实施后,岳阳市地下水超采态势基本得到遏制,地下水超采问题的逐步解决,因超采地下水引发的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地裂缝等生态与环境灾害得到一定效果治理,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通过采取明晰管理事权、加强法规建设等措施,流域内将建成体制顺畅、机制完备、制度健全的现代化水资源管理体系,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大幅度提升,使水资源管理能适应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要求,具备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

  通过采取技术提升、加大投入等措施,岳阳市将建成布局合理、高度共享、反应快速的水资源信息化体系和完善的水资源信息监测体系,将大幅度提升各级部门的管理能力、决策能力、应急处理和公共服务能力。

版权所有:乐鱼官方网页下载地址入口 粤ICP备2021097226号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