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主要内容

来源: 产品中心 | 时间:2024-02-02

  规划遵循蓄泄兼筹,综合治理,突出重点的防洪方针,按照左右岸兼顾、上下游协调的原则,妥善安排防洪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既重视重点河段、重点城市防洪,也重视一般河段防洪及中小河流治理和山洪灾害防治,明确了松花江流域防洪减灾体系总体布局。

  以保障防洪安全为目标,加强干流、支流和重点城市堤防的达标建设;新建一些具有防洪任务的水库,进行滞洪区安全建设,治理河道险工险段、扩孔改建阻水桥梁及河道清淤清障;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加大中小河流治理和山洪灾害防治力度;加强防洪非工程措施建设,加强完善以堤防为基础,以控制性水利枢纽和流域蓄滞洪区为重点的防洪减灾体系。

  以提高治涝标准为目标,通过对现有涝区进行整修加固、挖潜配套,完善排水系统,使涝区达到5~10年一遇治理标准。

  规划按照总量控制、兼顾生活、生产、生态用水和综合利用的原则,全面加强水资源的节约与保护,加快河湖水系连通工程建设,在协调各部门和上下游、左右岸的用水需求的基础上,明确了供水、灌溉、水力发电、航运等组成的水资源综合利用体系总体布局。

  以保障城乡饮水安全为目标,通过实行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合理确定流域管理的控制性红线,加大农业、工业和城市节水力度,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切实提高城市供水保证率;加强水源地保护,不断改善水质。近期共解决1215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到2020年,以城乡供水保障水平为重点,在退还现状地下水超采和挤占的河道内生态环境用水等不合理用水基础上,通过现有水源挖潜配套、当地水源合理开发和跨流域调水工程等措施,松花江流域用水总量控制在404.77亿m³以内;到2030年,通过强化节水和建设必要的水源工程,用水总量控制在430.24亿m³以内。

  松花江流域水土资源匹配较好,是我国主要的粮食主产区,在国家粮食安全体系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积极发展节水灌溉、提高灌溉效率,加快现有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在水土资源条件具备的地区规划新建24处大型灌区。农业灌溉发展在林草、湿地面积不再减少的前提下,有计划地扩大农田灌溉面积,合理调整农业结构,其中松嫩平原地区结合以稻治碱;松花江流域下游三江平原地区结合两改一提高,适当发展水田灌溉面积;在流域缺水地区,全力发展现代高效节水农业,以保障粮食主产区产量的稳产、高产。到2030年,全流域有效灌溉面积提高到7800.60万亩,耕地灌溉率由现状的21%提高到36%。

  松花江流域水力资源较为丰富,在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利用的基础上合理有序开发水能资源,开发的重点为嫩江、松花江干流及牡丹江等水能资源开发条件相对较好的河流。规划5万kW及以上水电站21座,新增水电装机约187.8万kW,年新增发电量53.4亿kWh。

  松花江是我国北方主要通航水系之一,是振兴东北经济发展对外贸易的重要水上通道。预测到2030年货运量为3960万吨、客运量为670万人。航运规划分国家高等级航道、重要航道、一般航道三个层次,规划航道总长3727km。

  规划从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目标出发,把握开发利用的红线和水生态环境保护的底线,明确了水资源保护、水生态环境保护及修复、水土保持组成的水资源与水生态环境保护体系总体布局。

  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严控污水达标排放,强化污染物入河总量控制,明确规划水平年污染物入河控制量,通过实施工程和非工程相结合的水资源保护综合防治措施,实现松花江流域水环境良性循环。水资源保护的重点地区包括嫩江、第二松花江、松花江干流及其重要支流,入河排污口集中的水功能区,流域重要城市,流域重要饮用水水源地,供水调节水源地及输水干线。

  以维护地下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加强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为目标,划定地下水功能区298个,并确定各个地下水功能区的水量、水位和水质保护目标及方案。按照保护为主的原则,制定地下水超采区规划方案,到2020年,浅层地下水超采区超采量压减至1.42亿m³,将现状深层承压水开采量8.63亿m³全部压减;到2030年,浅层地下水超采区超采量全部压减,深层承压水作为应对突发事件的资源储备。采取地下水监测、地下水保护、地下水修复等工程措施和加强地下水管理设施及能力建设等非工程措施,落实规划水平年利用与保护方案,合理有效保护地下水资源。

  以流域水ECO对水资源的需求得到保障,江河、湖泊、湿地ECO得到整体保护为目标,禁止或严控水生态敏感水域的开发活动,实施水利工程的生态调度,保证主要江河的最小生态流量和重要湿地的生态补水,嫩江大赉断面、第二松花江扶余断面、松花江干流哈尔滨断面的基本生态流量分别控制在35m³/s、100 m³/s、250 m³/s,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建设,保护河流ECO的完整性,基本实现流域水ECO的良性循环与健康发展。

  以保护耕地和黑土资源、涵养水源、控制面源污染、改善流域生产和生态环境为目标,建立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按照不同水土流失治理分区,因地制宜、突出重点进行防治。到2020年,通过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5.63万km²,林草覆盖率提高到48%;到2030年,再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69万km²,林草覆盖率提高到51%。

  规划明确了法律和法规、管理体制与机制、执法监督、水行政事务管理等流域综合管理体系总体方案。在现有法律框架下,逐步完善流域涉水法律和法规体系,建立流域民主协商决策机制、执行和监督机制及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健全防洪减灾社会保障体系,建立以水权制度为基础的节水型社会管理制度体系。加快流域联合防污治污管理体制建设,强化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严格执行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防洪影响评价等制度。加强水利信息化等能力建设,开展水利科技重大问题研究,提高流域综合管理能力。

  规划遵循人水和谐的理念,突出松花江流域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目标,强化水资源和水生态环境保护及修复的规划内容,设定控制节点最小生态环境需水量、重要断面水质控制目标和污染物入河控制量等控制性指标,充足表现了水资源和水生态环境保护及修复的要求。规划根据对流域环境现状和规划方案的分析,提出了环境影响评价及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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