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发布不合法取用水举报电话
来源: 产品中心 | 时间:2024-01-10
依照“省总河湖长3号令”要求,黑龙江省水利厅现在已基本完成了取(用)水户(包含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挂号、核对和整改作业。
契合核对挂号规模但未能进行挂号的取(用)水户,应活跃主动向当地水行政主任部分申报挂号,任旧存在问题的取(用)水户,应在当地水行政主任部分的指导下,活跃做好各项整改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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